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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制氧”技术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邯郸市某丙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 上诉人陆某、邯郸市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邯郸市某乙公司、李某乙、李某丙及一审第三人邯郸市某丙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市某丙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的(2019)冀04知民初1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2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9.23 -
“优选锯”技术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的(2017)沪73民初7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4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9年6月18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机械公司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张**,被上诉人李某某、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陶*,被上诉人某机械公司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陶*,被上诉人某木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吕
发布时间:2024.09.23 -
“油气微生物勘探”技术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以下简称英某公司)、罗某平、李某甲因与被上诉人胡某宇、张某梦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的(2017)京73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10月1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盎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张**,上诉人英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上诉人李某甲及上诉人罗某平、李某甲共同
发布时间:2024.10.11 -
“油气微生物勘探”技术秘密侵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1363号 【基本案情】 盎某地质微生物技术(北京)公司为油气微生物勘探相关技术秘密权利人,其以前员工罗某平、李某、胡某宇、张某梦违反保密义务将涉案技术秘密披露给英某能源科技(北京)公司使用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英某能源科技(北京)公司等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7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英某能源科技(北京)公司、罗某平、李某停止侵害
发布时间:2024.07.12 -
涉“病毒检测试剂”技术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知民终18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程某卓。 上诉人(原审被告):成都爱某生物科技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科某诊断技术(上海)公司。 上诉人程某卓、成都爱某生物科技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科某诊断技术(上海)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的(2019)沪73知民初4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
发布时间:2024.09.25 -
技术秘密相关约定与构成要件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韩**到庭参加两次询问;被上诉人某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琚**到庭参加第一次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第六项,改判驳回某乙公司对某甲公司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并改判支持某甲公司的反诉请求,即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返还保证金5万元,并从2017年7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事实与理由:(一)某乙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中不包括滚筒、成品箱的设置
发布时间:2024.11.21 -
侵害技术秘密案件自主研发抗辩的审查认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上诉人重庆建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冉某、罗某某、张某、常州康某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某公司)、重庆渝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某公司)及一审第三人童某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最终认定康某公司关于被诉侵权技术信息系自主研发的抗辩主张不能成立,改判冉某、罗某某、张某、康某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建某公司主张旋叶式汽车空调
发布时间:2025.08.13 -
“横机设备”技术秘密许可案
【案号】 (2019)最高法知民终333号 【基本案情】 宁波慈某公司为“横机设备”的技术秘密权利人,其与宁波必某纺织机械公司签订了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宁波慈某公司认为,宁波必某纺织机械公司违反协议约定,侵害其技术秘密,遂提起诉讼。一审期间,宁波市公安局针对宁波必某纺织机械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关事项立案侦查。一审法院认为,刑事侦查的事实涵盖了涉案商业秘密,故将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民事案件裁定
发布时间:2024.07.22 -
涉“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燃烧器”商业秘密侵权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民终726号 【基本案情】 洛阳瑞某环境工程公司部分员工离职后成立洛阳明某石化技术公司,获取并使用洛阳瑞某环境工程公司作为商业秘密?;さ?em>技术方案和客户信息。洛阳瑞某环境工程公司提起诉讼,主张洛阳明某石化技术公司和有关员工侵害其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一审法院认定,洛阳明某石化技术公司等侵害了洛阳瑞某环境工程公司客户信息相关经营秘密,但未侵害技术秘密,故判决停止侵害经营
发布时间:2024.07.17 -
涉“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燃烧器”商业秘密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上诉人洛阳瑞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昌公司)因与上诉人洛阳明远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远公司)、程向锋、李建伟、武立国、程高锋、唐海宽、蔡盼雷、王瑞星、王伟、田川川、江俊锋侵害经营秘密、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作出的(2018)豫01民初22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
发布时间: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