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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眼镜”诉“雍正眼镜”商标侵权
近日,一起由香港眼镜品牌“溥仪眼镜”起诉武汉眼镜品牌“雍正眼镜”的商标侵权案引发关注。2023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支持了原告代理律所提出的行为保全禁令申请。 据原告代理律所微信公众号披露,2022年6月,中雅有限公司(简称“中雅公司”)在武汉市发现两家“雍正眼镜”店,与其经营的“溥仪眼镜”店直线距离仅四公里,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经研判,该律所认为二者标识中文部分“溥仪眼镜”与“雍正
发布时间:2023.07.20 -
“望京小腰”告错商标侵权人?
案情简介 望小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获得北京先明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许可并经商标局备案,取得第30240666号“望京小腰”商标(简称涉案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及以望小腰公司名义对该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望小腰公司在某外卖平台上发现一家名为“望京小腰(东直门店)”的网络店铺,该店铺在该外卖平台上显示的经营者为北京味独道小吃店。望小腰公司认为涉案商标经其多年的推广、宣传,具有
发布时间:2023.08.08 -
汽车品牌“坦克TANK”与电动车品牌“itank”闹到法院
一方是 SUV汽车品牌“坦克TANK”,一方为电动车品牌“itank”,前者为扫清申请注册“TANK”相关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而对后者的“itank”提出撤销申请,后者对前者申请注册的3件包含“TANK”字样的商标提出异议并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打破了双方各自深耕不同细分领域相安无事的局面。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浙江逗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逗哈公司)的上诉请求,认定
发布时间:2023.08.29 -
婴儿辅食机“BEABA”起诉婴儿纸尿裤“Beaba”侵权案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审理了芘亚芭公司诉上海杰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杰乔公司)及上海爱朵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爱朵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认定被告二公司产销“Beaba”品牌婴儿纸尿裤的行为,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侵犯了原告拥有的婴儿辅食机“BEABA”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被告方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280万元。 据了解
发布时间:2023.07.12 -
“蚂蚁物流”起诉“金蚂蚁搬家”商标侵权
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蚂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须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成都蚂蚁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3万元。 “蚂蚁”引发商标纠纷 成都蚂蚁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搬家搬运等服务的企业,从2002年开始,该公司陆续在搬家、搬运等相关类别上注册了“蚂蚁”“蚂蚁搬家”和“金蚂蚁”商标。经过多年运营,“蚂蚁”品牌在搬家运输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 2020年底,成都蚂蚁公司向北
发布时间:2023.07.21 -
蚂蚁集团因起诉“蚂蚁数藏”商标侵权
天眼查平台显示,9月12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科技”)起诉蚂蚁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链科技”)一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庭。 企业信息显示,本次被起诉的...
发布时间:2023.09.14 -
“声临其境”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京0108民初25515号 裁判要旨 在当事人主张构成反向混淆的情形中,对混淆可能性的判断,除了考量标识近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外,还应侧重于在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类别、内容及特点,权利商标和被控侵权标识本身的特点,以及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可能割裂在先商标的权利人与在先商标之间的稳定联系。 案情介绍 原告:北京身临其境文化
发布时间:2023.09.14 -
同行品牌重名引纠纷
随着科技的进步,小至洗衣机、空调等日常电器,大到航空、冶金、化工等行业的大型设备,电机的应用几乎遍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因如此,电机市场竞争颇为激烈,知识产权争议也时有发生。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群力电机有限公司(下称群力公司)及陈某起诉东莞市群策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群策公司)、东莞市台嘉晟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台嘉晟公司)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
发布时间:2023.11.07 -
运用公证手段有效维护商标权益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按其价值进行投资或经营。有些唯利是图的人,不择手段地侵害他人商标权,凭借他人长期辛勤经营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自己获取非法利益,给商标权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不仅有财产损失,同时还会造成严重的商誉损害。 遭遇商标侵权,既让人痛心,又让人窝火。痛心的是,经济利益及商业信誉受到损失;窝火的是,维权异常艰难。因为,不管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还是进行诉讼,都需要有
发布时间:2023.12.11 -
“JUKI”缝纫机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沪0115民初85435号 二审案号:(2022)沪73民终187号 裁判要旨 商标侵权案件中,在赔偿基数的全部数额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不能机械地认为无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法院可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形式,对于可查明部分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无法查明的部分适用法定赔偿,在同一案件中协调适用不同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从而更有利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的发挥。 案情介绍
发布时间: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