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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同款方言俚语命名餐馆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与核定服务项目种类相同。冯某作为同业经营者在经营中未进行合理避让,而是登记注册并使用了含有“了能”字号的企业名称,主观上存在攀附意图,客观上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冯某服务的来源与餐饮公司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或者误认,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依法判决冯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方言商标作为一种传承新渠道,对本
发布时间:2023.10.09 -
某酒业公司同时被贵州茅台和泸州老窖起诉
近日,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听花被贵州茅台、泸州老窖起诉事项终审结果的声明》显示,听花酒业因在百度搜索推广进行关键词竞价排名测试,而被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听花酒业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分别赔付贵州茅台30万元、泸州老窖20万元。 据了解,2012年12月,听花酒业成立,听花酒于2020年12月上市,并于2021年下
发布时间:2023.09.13 -
娇兰诉欧莱雅不正当竞争获赔120万
近日,因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公开发布声明、消除影响的义务,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公布路威酩轩公司诉欧莱雅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内容。 详情显示,原告路威酩轩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欧莱雅公司停止使用NECTAR ROYAL标识,停止抄袭、模仿原告“ABEILLE ROYALE”产品广告宣传设计创意及风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将“花蜜”用于商品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1 -
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诉讼案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不侵犯捷胜公司的著作权,捷胜公司应赔偿其因恶意起诉行为造成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经济损失5万余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15万元,捷胜公司应就其恶意诉讼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作品《捷胜家族》不具有独创性,捷胜公司不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因确认不侵权的前提为著作权的存在,而捷胜公司不享有著作权,因此不支持
发布时间:2023.09.20 -
“曝光式”维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简介 2020年,李某在某网站发布一个视频,指某知名珠宝A公司旗下一款戒指抄袭自己的设计。李某的个人独资B公司微博账号也转发了该视频。该视频播放量超200万,网络出现了大量不利于A公司的相关评论。 A公司认为,李某及B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将李某和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公开道歉,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并承担A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8万元。 李某及
发布时间:2023.11.10 -
QQ红包不正当竞争案
【案号】 (2020)浙8601民初1644号 (2021)浙01民终10310号 【裁判要旨】 寄生型网络服务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予规制的竞争行为。对该类行为引发的不正当竞争认定,应重点考察行为是否采用了技术手段实施竞争,所实现的竞争效果是否引发他人经营失序或干扰正当经营,并从行为是否违背商业道德、损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等多元利益进行正当性考察。 【案情简介】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
发布时间:2023.12.01 -
擅自链接他人网站营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公司。另查明,乙网站的收款主体为某网络工作室。在原告提起诉讼前,乙网站也注销了。 原告认为,乙网站给原告造成了包括会员费收入、用户流量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损失,获得了非法收益,并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某网络工作室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以某众公司、某网络工作室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某众公司立即停止乙网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
发布时间:2024.01.11 -
俄国反垄断部门针对「价格一致性」,向Booking.com发出第二次警告
环球旅讯获悉,俄国反垄断监管部门本周一向Booking.com发出了第二次警告,要求OTA巨头不得禁止其酒店合作伙伴向其他分销渠道提供更优的库存价格。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服务(FAS)表示,Booking.com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要求酒店对其提供最优合作条款,这种“价格一致性”条款,可能会破坏酒店的利益,破坏市场竞争。
发布时间:2020.09.24 -
上海浦东法院:在搜索引擎中隐形使用他人URL推广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百度搜索手机端进行推广,使得原告的潜在客户在搜索原告企业名称时,在搜索页面出现被告的推广链接,属于恶意抢占原告客户源的行为。被告百度公司作为国内专业从事搜索推广服务的知名公司,理应严格审查被告同创蓝天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因而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反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原告遂诉至法院。 二、裁判要点 1、本院认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某一
发布时间:2021.05.20 -
慈溪公牛诉广东公牛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判赔10万元
近日,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慈溪公牛公司”)诉广东公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日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结果出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广东公牛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与慈溪公牛公司特有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0万元。 本案可以追溯到2017年3月,慈溪公牛公司发现被告之一的长沙市雨花区上凌电器商行(下称“上凌商行”)销售了由
发布时间: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