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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等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初51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3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八九公司上诉,请求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八九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顺盟公司、博创公司、凯锐公司、莫特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顺盟公司、博创公司、凯锐公司在一审程序中并未提出因获得“在先许可”而有权实施涉案专利的抗辩,八九公司对此未发表过
发布时间:2024.03.15 -
山东建筑大学与山东中之垣新材料等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二审裁定书
某材料公司、山东某建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专利号为201911086988.7、名称为“加气混凝土复合保温墙板系统及其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归山东某材料公司和山东某建材公司所有;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山东某大学负担。事实与理由:(一)原审法院违反了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未要求山东某大学针对其反驳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即认定了山东某大学发明了涉案专利,导致
发布时间:2024.08.19 -
涉“微波炉”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组成合议庭,并于2023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广东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刘**,被上诉人中山市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广东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中山市某公司负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广东某公司享有的专利号为201510373341.8、名称为“用于铆紧
发布时间:2024.09.12 -
“电泳漆添加剂”发明专利授权案二审判决书
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二者的技术方案相同,技术领域相同,能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要求?;さ募际醴桨赶喽杂诙员任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被诉决定对此认定正确,原审法院予以确认。 综上,原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涂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某涂料有限公司负担。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中,各方均未
发布时间:2024.10.14 -
翱捷科技与移芯通讯技术秘密纠纷案二审定音,维持原判
近日,翱捷科技与移芯通讯之间的技术秘密纠纷案迎来二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双方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翱捷科技所主张的技术信息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确定其构成商业秘密,同时确认翱捷科技对涉案技术秘密享有权利。然而,尽管移芯通讯未提交其产品代码进行比对,但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后认为,目前尚不具备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谙钟兄ぞ?,法院对翱捷科技的诉请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4.10.18 -
隐木与数据堂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已无涉案200小时数据集下载链接,故一审法院对原告停止侵害、删除侵权数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遂判决:1、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隐木公司赔偿数据堂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2、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隐木公司赔偿数据堂公司合理维权支出2300元;3、驳回数据堂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件焦点 综合本案的上诉请求、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05 -
“伸缩套管锁紧装置”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专利号为201310348393.0、名称为“一种伸缩套管锁紧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广州某公司构成销售侵权;2.上海某公司、广州某公司连带赔偿深圳某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6188元;3.上海某公司、广州某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对涉案专利的发明点认定有误。被诉侵权产品用15mm宽度的限位块简单替换涉案专利17mm宽度的限位块,二者构成
发布时间:2024.09.05 -
“结固式锚栓”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点挂公司、张守彬承担。事实和理由:抵触申请文件至少没有公开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一)原审法院关于抵触申请文件涉及三种组合方案的认定错误。抵触申请文件没有公开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所要求?;さ囊浴懊孔榫断蛲资逝涠嘀型件”技术特征限定的技术方案。(二)抵触申请文件没有公开涉案专利权利要求3所要求?;さ募际醴桨浮5执ド昵胛募母酵?3明确公开的技术信息仅限于:在
发布时间:2024.09.19 -
“动态密码USB线材”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二审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深圳市租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经审理另查明:租电公司在原审中提供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显示,2021年7月9日,租电公司在阿里巴巴平台搜索“深圳市优电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该店铺内仍在销售“优电USB共享充电线酒店共享充电器网吧KTV一拖三扫码充电线OEM”被诉
发布时间:2024.09.19 -
“偶氮染料”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等。 前案一审判决作出后,上海某丙工业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1月15日,本案一审法院(即前案的二审法院)作出前案二审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某丙工业有限公司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作出(2016)最高法民申316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海某丙工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与被诉侵权行为有关的事实 2013年7月1日
发布时间: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