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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可充式喷液瓶”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报酬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支付职务发明报酬。 曾永福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怡信公司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1.原审法院认定涉案专利获得判决支持的侵权赔偿数额合计1125000元正确。根据怡信公司二审提交的针对涉案专利维权的裁判文书,经统计赔偿金额达到1585000元,怡信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关于侵权诉讼中维权成本高及执行款不到位,且原审法院酌定职务发明报酬200000元已经远低于实施涉案专利给怡信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4 -
“物流信息跟踪技术”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平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立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东方之舟公司上诉请求:撤销本案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帝盟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帝盟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落入专利号为ZL201210003858.4、名称为“一种国际物流信息跟踪方法及其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8的?;し段?,原审法院关于侵权事实的认定结论错误。(二)被
发布时间:2024.09.06 -
“杀虫剂”发明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王某超连带赔偿某新加坡私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某新材料公司、某化工公司、某医药公司和王某超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某医药公司向某新加坡私人公司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还提供了样品,该样品并非某化工公司制造,某医药公司具备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能力。除一审判决认定的销售行为外,某医药公司还实施了制造和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二
发布时间:2024.10.18 -
“立式二次构造柱泵”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青科公司负担800元,晨源公司负担1500元。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原审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晨源公司对其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涉案专利权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原审判令晨源公司承担的侵权责任是否适当。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
发布时间:2024.09.12 -
“给排水”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的行为构成限定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3.判令威海水务集团承担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给宏福置业公司造成的损失2305968.77元;4.判令威海水务集团承担宏福置业公司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5万元;5.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威海水务集团负担。事实和理由:宏福置业公司与威海建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建丰集团)于2013年7月就山东省威海市昌鸿小区(以下简称昌
发布时间:2024.09.25 -
“天线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二审判决书
绝缘底座的上方并且其前部位于所述导电底座的上方的方式配置在所述天线底座的上方”,由此可以确定“伞形振子的一部分位于绝缘底座上方”是用于解决技术问题②的必要技术特征。 本院二审期间,原田株式会社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本专利申请的公开文本,拟证明本专利原始权利要求所涉及的改进点。经质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证据无异议。友华公司的质证意见为:认可该公开文本的真实性,该证据系本专利审查档案文件的一部分,与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
“光源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二审判决书
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 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本专利说明书第0002段记载,例如,考虑在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4-341105号公报)中公开的如下技术:设置有发出紫外线的发光二极管或半导体激光器、在背面侧形成了通过该紫外线照射分别发出与R、G、B相应的可见光的荧光体层的色轮、以及具有在该色轮的
发布时间:2024.10.14 -
涉客户名单经营秘密侵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香港某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380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香港某开发公司负担?!?本院二审期间,香港某开发公司共提交85份新证据,具体包括深圳某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等的登记信息,魏某乙与美国某甲公司等客户的电子邮件,魏某乙、胡某的任职材料等,拟证明香港某科技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魏某乙、胡某等存在侵害香港某开发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5 -
网络用户侵害著作权行为可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行为的认定案二审判决书
55000元;三、驳回原告某网络股份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50元,由某网络股份公司负担1975元,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负担8375元?!?本院二审期间,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四份证据: 证据1.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
发布时间:2025.01.23 -
叶永青承认抄袭,赔偿500万并公开道歉
西尔万事实成立后,叶永青不服判决上述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年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一审法院根据权利人知名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叶永青的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50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叶永青的相关上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经济赔偿、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