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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岛眼镜被“围剿”
1月18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宝金岛眼镜有限公司(简称宝金岛公司)与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宝岛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此前,宝金岛公司与晶华宝岛公司因图片商标纠纷已对簿公堂两次,并在行业内引起一阵波澜。 “宝岛”与“宝金岛” 2017年7月26日,宝金岛公司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零售眼镜、钟表及配件、日用品、验光配镜、维修眼镜、零售医疗器械Ⅲ类
发布时间:2021.01.21 -
中央依法治国办: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知识产权领域执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要服务保障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关键要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清理防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的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三是要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要统筹调动法治力量,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
发布时间:2021.03.29 -
浅析装潢类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h4>
“设计”的元素都可构成指示产品来源的商业外观。 装潢类商业外观是指营业场所的整体外观形象、设计和商业风格。餐厅外观是对提供食物的服务和经常提供休闲和用餐的地点进行的“包装”。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装潢”扩大到了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在认定装潢类商业外观是否
发布时间:2020.09.16 -
微信刷量平台“宝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9.25 -
《斛珠夫人》与《楚乔传》间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有果!二审判决来了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原告黄某与被告赵某、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世纪卓越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了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被告赵某(笔名:潇湘冬儿)立即删除《11处特工皇妃》(下称《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下称《楚乔传》)中侵犯黄某(笔名:萧如瑟)独创的《九州·斛珠夫人》著作权的内容,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赔偿黄某经济损失及
发布时间:2020.06.15 -
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实务中的新趋势
作者| 邓旭涛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林静寂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 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实务呈现新的趋势,新型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快速凸显,主要表现为涉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多。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或者一般行为基于互联网行业或商业模式新特点而具有不正当性。新型的不正当竞争呈现出手段的信息技术化、形式的多样化和隐秘化等特点
发布时间:2020.09.11 -
如何化解老字号“成长的烦恼”?
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苏州雷允上与上海雷允上、上海冠生园与南京冠生园……老字号历史悠久,在时间的长河中难免出现分支不明等问题,导致常常出现多地同一老字号共存的情况,针对老字号产生的商标与商号纠葛也屡见不鲜。近日,围绕老字号“南翔”展开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再度引发知识产权业界对老字号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问题的关注与热议。 老字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极高
发布时间:2020.09.21 -
冷敷还是畅饮?“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开庭
“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 2012年,一款包装精美、文案精湛的白酒——江小白横空出世。紧接着,江小白以其拟人化品牌形象和颇富创意的营销方案为传统白酒行业打开了年轻消费市场。爆红之后,江小白公司发现,“江小白”的名字被他人作为了企业字号,并使用该企业名称经营面膜等商品,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中也使用了“江小白”商标。 今日下午,“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将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一审开庭。 做
发布时间:2020.12.18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害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精选案例
案例一: 北京巴黎春天公司诉王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知民终字第0120号】 原告北京巴黎春天公司于2000年9月1日登记设立,经营项目为婚纱摄影等。该公司分别于2000年9月4日、2005年8月25日申请注册“巴黎春天paris spring”图文组合商标及“巴黎春天”文字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婚纱摄影;摄影(截止)”。被告王某经营的海安县巴黎
发布时间:2021.04.16 -
被判赔偿十万元!原因商号使用不规范
简化为“金盾企业、金盾防水公司、新世纪金盾防水、北京新世纪金盾(防水)”等形式,与原告“金盾”商标及企业字号非常接近,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在本案中分别以其享有的“金盾”商标权和企业字号权为依据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1.是否可以根据“金盾”字号主张不正当竞争 被告未经允许,在马可波罗网、世界工厂网等网站中在介绍产品时未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将其表述为“金盾防水公司”或“北京
发布时间:20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