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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与“金邦树”法庭对峙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当装潢能够区别商品来源时,即属于受法律?;さ挠幸欢ㄓ跋斓纳唐纷颁辍T谏孀颁昵秩ㄋ咚现?,如何界定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棵树公司)起诉福建省金邦树涂料有限公司(下称金邦树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三棵树公司请求?;さ淖颁瓴还钩煞床徽?em>竞争法?;さ淖颁?/p>
发布时间:2023.11.10 -
重庆高院、重庆市监局联合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2023年9月11日至15日,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在全国广泛开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ず痛俳?em>竞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司法?;ず托姓;さ湫桶咐?。 重庆法院十大反不正当竞争司法?;さ湫桶咐?一、刘某与武汉金牛
发布时间:2023.09.14 -
央美诉培训学校使用“央美”侵犯商标权案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美术教育领域的知名院校,然而,其多年来积累的良好社会美誉度成了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傍名牌”的对象。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央美术学院诉北京清美央美美术培训中心(下称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央美”字样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持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即判令清美央美
发布时间:2023.09.21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的转变,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的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多发,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行为花样翻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损害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也侵犯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
发布时间:2023.09.26 -
《传奇》剧本杀案
【合规提示】 1.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的侵权行为包括:①将剧本杀命名为“传奇”以及其他突出使用的商标侵权行为;②在剧本杀的道具卡牌中使用《热血传奇》游戏中的美术元素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以及③在宣传推广中傍附《热血传奇》游戏知名度的虚假宣传行为。而由于法院的管辖和审理要求,在起诉时将案件进行了拆分,分别以著作权侵权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发起了两个案件。但由于被控的行为是同一个,所以会
发布时间:2023.10.07 -
关于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区分认定
案情与裁判 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以下简称维他奶公司)认为可口可乐上海公司、可口可乐东莞公司、太古可口可乐公司(一审被告)三公司于2019年推出新款包装的“阳光柠檬茶”产品装潢与其“维他柠檬茶”高度一致,且三公司在线上线下进行大量宣传、销售,会使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故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三被告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口可乐上海公司、可口可乐东莞公司连带赔偿维他奶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23 -
商业数据权益?;つJ街械摹笆抵市蕴娲碧轿?/h4>
摘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背景下,“实质性替代”要件由著作权的框架扩展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随着数据类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增加,“实质性替代”作为商业数据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必要性问题再次被提出。适用“实质性替代”要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商业数据权益采用事后?;つJ健H欢?,事后的数据权益?;つJ?,是否有利于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问题,也存在争议。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背景下
发布时间:2023.11.14 -
爬取腾讯新闻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24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娜、王瑾,原告腾讯科技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蕊、袁燕翔,原告腾讯数码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原、魏敬明,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诉称 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腾讯数码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11 -
涉迪卡侬门店装潢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皖02民初110号 二审案号:(2021)皖民终1478号 裁判要旨 不同经营者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形成明显区别各自商品和服务的包装、装潢,这种做法是市场经营和竞争的必然要求。但是,对他人具有识别商品来源意义的特有包装、装潢,则不能进行足以引起市场混淆、误认的全面模仿,否则就会构成不正当的市场竞争。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戴卡特隆
发布时间:2023.09.27 -
模仿“支付宝”优惠券样式投放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电商大促,有商家竟模仿“支付宝”的官方优惠券样式,在用户使用“支付宝”上的小程序时,批量投放领取100元话费券的广告页面,引导用户点击领取,从而链接、下载第三方软件。用户下了软件、付了款,得到的却不是100元话费,而是一堆5元的话费优惠券,且使用条件严苛,这让消费者大呼“上了支付宝的当”。 为此,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优惠券投放主体
发布时间: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