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竞争
-
卡莱公司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良勇,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被告:广州贺利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新,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上诉人卡莱流体技术公司(下称“卡莱公司”)与上诉人仙居县特威气动工具有限公司(下称“特威公司”)、上诉人深圳市戴维斯喷涂有限公司(下称“戴维斯公司”)及原审被告广州贺利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贺利氏公司”)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1.14 -
擅自插入推广弹窗五八同城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原告北京亿通达搬家有限公司(下称亿通达公司)诉被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五八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亿通达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3000元。 亿通达公司诉称,其主营业务为搬家货运,五八公司在其运营的58同城网站中自营58搬家业务。双方订立协议约定亿通达公司缴纳推广费用,五八公司在58同城网站中为亿通达公司提供推广
发布时间:2018.12.25 -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认定
“malata”商标已不再发挥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且被告并未仿冒原告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购,因此其并非在标示来源意义上使用“malata”商标。被告的行为欺骗了消费者,损害其知情权,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却难谓商标侵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反向假冒不仅割裂了特定商标与商品之间的联系,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使用权,亦盗用了商标权人的商品声誉,妨害了原告商誉的建立,还混淆
发布时间:2018.09.28 -
喷枪"喷出"商标侵权案
""DaIVBSS"与卡莱公司涉案商标近似,且标识使用的位置、方式、字体、颜色和卡莱公司商品的使用方式相同,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卡莱公司还认为对方生产的喷漆枪上的 "GTi""TT"标识及其包装、装潢与卡莱公司的喷枪商品一致,涉嫌侵犯其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对相关产品进行公证取证后,卡莱公司将特威公司、戴维斯公司以及贺利氏公司起诉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发布时间:2018.10.11 -
魔方投资公司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被上诉人河南魔飞同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筒称魔飞同创公司)河南云屋畅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屋畅享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17)豫01民初16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魔方投资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入潘志成,被上诉人魔飞同创公司、云屋畅享公司的共同委托
发布时间:2018.12.07 -
“嘉士伯”商标案一审判赔百万元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卡尔斯伯格有限公司(下称卡尔斯伯格公司)诉山东嘉士伯啤酒有限公司(下称嘉士伯公司)、张某、山东金孚龙啤酒有限公司(下称金孚龙公司)、戴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嘉士伯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卡尔斯伯格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8万元,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嘉士伯”字号。 原告卡尔斯伯格公司起诉称,其名下的“嘉士伯”啤酒世界知名,且在第32类
发布时间:2019.03.27 -
腾讯、搜狗被诉不正当竞争,遭索赔4000万元
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腾讯、搜狗不正当竞争,称上述二公司将其运营的“阳光宽频网”认定为危险网站并进行拦截和屏蔽,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运城阳光公司诉称,其是“阳光宽频网”的所有者和运营主体。被告腾讯公司是qq.com域名的所有者和该域名下网站的运营主体,通过该域名下的网站向用户提供“腾讯安全管家”、“腾讯
发布时间:2019.05.21 -
商标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分界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专门法有规定的,适用专门法。只有在专门法未作出规定时,才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 案 情 1998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清华大学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41类包括“学校(教育)、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27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首例涉“刷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首例涉“刷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手机刷机“刷”出侵权风险 刷机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在为手机用户解决手机卡顿、死机、系统崩溃等故障时有着积极作用,应运而生的刷机平台也日益增多。如果刷机平台改写官方系统包,其行为是否侵犯手机厂家的利益?刷机是技术创新还是构成不正当竞争?此类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称OPPO公司
发布时间:2019.10.28 -
因未经授权使用“太太”商标,法院判赔200万元
在其生产销售的“秀秀茶”和“樱花五行茶”两款保健品商品上,并误导性宣传使社会公众和消费者产生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原告多次制止无果,遂向广州海珠法院提起起诉。 当事人意见 原告认为:开古公司侵权时间长,侵权产品销售范围广、销售金额大,社会影响广泛,严重影响了其注册商标相关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形象,给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开古公司也因侵权获得了巨大利益。因此,诉请法院判令开古公司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