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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外观设计海外?;さ挠忠煌揪?/h4>
作者:张博 兰台知产团队律师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议,是为缔约方的申请人提供了一套简单、经济的国际注册程序,设计人和持有人只需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便可在所有缔约方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的?;ぁ:Q佬橐淮巫疃嘣诹喔龉液偷厍峤欢啻锇傧钔夤?em>设计申请,并使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ぁ?《海牙协议》于1925年通过,1928年生效。继2014年7月韩国
发布时间:2017.12.25 -
中芯国际斥资15.8亿美元在深圳建集成电路项目
中芯国际电路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斥资15.8亿美元将在深圳设立南方总部并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日前深圳市政府此间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中芯国际目前是中国大陆最大的芯片制造厂商,至2007年底在中国...
发布时间:2008.01.30 -
知产法院受理国内首例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动景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猎豹公司)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该案涉及的外观设计为“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此案受理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虽已经先后受理了多起涉GUI外观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收费公示
7月1日,国知局网站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其中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含“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し驯曜?、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费”三项内容;第二部分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收税标准”。 其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し驯曜肌蔽?月30日新发布的《关于执行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し咽辗驯曜嫉墓妫ǖ?46号)》中所公告的新标准。 以下为两个文件全文
发布时间:2017.07.04 -
海淀法院受理了该院首例建筑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频繁出现的“清华门”,建筑领域的“撞脸”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建筑物维权面临如何判定建筑物是否构成建筑作品、如何判断建筑物是否具有独创性等诸多难题。专家建议,针对建筑设计方案,合同双方应明确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归属,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针对建筑作品,权利人要尽早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如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固化证据,积极维权。 建筑设计引纠纷 新建业公司是一家设计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设计
发布时间:2017.11.02 -
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ぬ轿?
自2001年4月2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ぬ趵罚ㄒ韵录虺啤短趵罚┱桨洳家岳矗夜傻缏繁;すぷ饕炎吖?0年的历程。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立法的不足也逐渐显现。为此,我们需要从几方面予以完善和补充,以更好地实现《条例》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并推动集成电路企业的创新发展。 成果与收获 相关数据显示,10年来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01年至2009年,登记申请量
发布时间:2012.07.24 -
上诉人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江汉路世纪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游本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蒂布兰兹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鄂武汉中知初字第026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
发布时间:2016.03.16 -
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与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简称“马蒂布兰兹公司”)诉被告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简称“皇冠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魏兰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赵千喜主审,审判员杨元新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3年9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马蒂布兰兹公司委托代理人张雪纯,被告皇冠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斌、委托代理人游本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蒂布兰兹
发布时间:2016.03.16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现有设计 对专利权?;し段У挠跋?/h4>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外观设计专利近似性判断一直是法院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难点。目前司法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遵循“整体比对、综合判断”原则,也就是在被诉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作侵权比对,如果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则构成侵权。但这种仅在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诉产品之间进行的侵权比对,有时难以将专利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
发布时间:2017.02.16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现有设计考量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好孩子公司)诉昆山威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威凯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5)宁知民初字第49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81号 好孩子公司诉滕州市奥森家具有限公司(下称奥森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4)宁知民初字第257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64号 【裁判要旨】 在涉及外观设计的
发布时间: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