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
-
emoji company宣布获得商标权利
emoji company GmbH日前宣布,该公司已经收购了SABAN BRANDS的商标“emojiville”,包括所有相关资产和和域名权利。 emoji company是注册商标“emoji?”的所有者,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拥有450多个商标,该公司如今与全球著名的授权合作伙伴建立了230多项合作关系,现在主要关注开展营销、促销和忠诚度计划,与此同时众多全球公司都在为其电视广告和普遍广告宣传
发布时间:2017.02.04 -
义乌有6家企业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8000万
据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自身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今年1月,义乌下发《义乌市大力推进商标、专利质押贷款工作实施意见》,对以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列入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企业,鼓励贷款人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同时,为减少贷款人的顾虑,《意见》还规定市财政统筹安排风险补偿资金,向开展商标、专利质押
发布时间:2016.09.30 -
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司法判断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亮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没有限制的权利就会被滥用,从而威胁公共利益。正因此合理使用制度是作为知识产权权利限制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存在的,这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都有明显的反映。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关于商标的合理使用,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视。 相关制度更是欠缺,在实践中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上驳氖俏颐窃谖夜掳洳嫉?em>商标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新条例)中终于
发布时间:2006.12.21 -
著名商标?;で蚪鱿抻谄渲那?/h4>
本案要旨 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相比,有更强的地域性限制,只有在著名商标的认定区域内的同行业内,相关公众对该著名商标的认知程度,才会达到类似于驰名商标的认知程度,才会因其他企业或产品的侵权行为造成对该著名商标的混淆。因此,对在一定区域内著名商标的?;ぃσ栽谥?em>商标的认定区域内赋予与驰名商标等同的?;ぃ荒芙?em>商标完全等同于驰名商标,给予相同的保护。 简要案情 “大明
发布时间:2007.07.14 -
要求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请求
案件回放 1998年9月28日,某涂料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从案外人手中受让了“BB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涂料类等。后涂料公司又将该商标转让给了某化工公司?;す居胪苛瞎驹级?,化工公司授权涂料公司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该“BB商标”,但该合同未约定商标许可备案事宜。合同签订后,涂料公司继续使用“BB商标”。化工公司未依法为涂料公司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后双方因履行商标许可合同发生争议
发布时间:2007.09.17 -
卡特彼勒诉长生滤清器商标侵权纠纷案
案情回放 原告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AR INC.)系一家美国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工程机械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商。其在中国注册了“CATERPILLAR”文字商标和“C”图形商标。 “CATERPILLAR”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发动机,“C”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通用机器。被告瑞安市长生滤清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滤清器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在2005年4月
发布时间:2007.08.24 -
商标遭抢注 进口家具属侵权
从美国进口一批品牌家具到深圳,在办理合法进口手续后才发现相关家具商标已被东莞一家公司在国内抢注。东莞公司为此向负责进口该批家具的深圳公司索赔10万元。4月2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外通报称,深圳公司的进口来源合法,只需停止侵权并且销毁库存产品,无需进行赔偿。 进口商被诉商标侵权 2010年10月,东莞市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某注册商标,并于2011年11月14日获得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4.04.23 -
北京高院整理发布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商标)
1、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具体问题 ——关于新、旧商标法第十五条“代理人”范围的理解问题。虽然现行商标法第十五条将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之外的其他商业关系分条款予以了规定,但是在审理案件中需要适用2001年商标法第十五条时,因该法条本身并未进行区分,此时仍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代理人或代表人”作扩张性理解,对此类抢注行为予以规制
发布时间:2016.05.10 -
如何界定驰名商标服务合同的效力
【案号】 (2014)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 【裁判要旨】 关于驰名商标服务合同的效力,虽然该类合同与驰名商标制度的整体宗旨和精神不符,但由于法律并不禁止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要当事人就驰名商标认定达成合意,该类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但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 【案情介绍】 2008年4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商标战略管理咨询合作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01.07 -
企业名称部分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的侵权认定
案号:(2014)一中民五初字第0069号 【裁判要旨】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部分使用他人驰名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且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双方的商品服务产生混淆的,构成对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案情介绍】 原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在国家商标局依法取得“中海油图文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包括工业用油、重油、润滑油等
发布时间:201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