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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商标确权争议中合理确定在先权利的范畴边界
商标确权争议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常引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作为提商标无效的依据。但这其中究竟包括哪些在先权利及其适用条件,司法实践中的裁判逻辑和标准往往有很大差异。 本文以字号权为例,探讨商标确权争议案件中在先权利的适用规则。作者认为应探究在先权利的合法利益基础及商业伦理,借以讨论在先权利的合理范畴和边界,为正确适用商标法第32条规定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8 -
最高院再审|“德尔”诉“馨德尔”商标侵权案获赔200万
经营部。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湖北博威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公司)、刘国庚、武汉市东西湖红仁地板经营部(以下简称红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鄂民终6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4040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发布时间:2021.08.10 -
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使用行为及其侵权认定
在司法审判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侵权认定都以商标使用作为前提,或认为商标使用在侵权认定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商标使用的认识也影响着侵权判定的结果。 因商标使用的认定有两大分歧,笔者认为应当依据具体条款背后的立法原意,对商标使用作不同的认识。同时,应当避免在商标侵权认定中将关注点放置于商标使用的认定上,将视线回归对商标识别功能的?;ぃ允抵驶煜盎煜赡苋隙ㄗ魑门械暮诵?。 贸易全球化的推进和中国
发布时间:2021.08.10 -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中的使用时间点考量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前也实际使用了该商标,那么在先使用人使用商标的时间是否必须先于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商标的时间,还是只要在商标申请前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09 -
金丝猴与“金喜猴”商标案
作为很多家庭常见的零食,“金丝猴”原味圆柱奶糖可谓家喻户晓。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金喜猴”的奶糖,由此引发了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纠纷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山东汇福园公司在其生产的奶糖上使用“金喜猴”标识,侵犯了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丝猴公司)对第3614041号“金丝猴”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据了解,金丝猴公司于1994年4月
发布时间:2021.06.18 -
鸽牌公司与鸽皇集团10年商标纠纷落定,法院判赔1000万!
一、基本案情 1997年8月,重庆电线总厂与重庆电缆厂合并,改制成立重庆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月,鸽牌公司设立,逐步托管、整合了重庆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员、财产,企业名称沿用至今。鸽牌公司对鸽牌品牌做了广泛的宣传推广,获得众多荣誉,营收巨大。 鸽牌公司拥有第146035号“”商标,由鸽牌公司的前身重庆电线厂申请,于1981年4月15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的“电线”商品
发布时间:2021.07.29 -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中的使用时间点考量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前也实际使用了该商标,那么在先使用人使用商标的时间是否必须先于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商标的时间,还是只要在商标申请前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06 -
“科罗娜”啤酒商标侵权纠纷案
“科罗娜”啤酒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浙02民初1822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326号 裁判要旨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出售进口商品时必须将外文商标翻译为中文,进口商在销售平行进口商品时,应尽可能保持商品原貌。进口商在平行进口商品上加贴自行翻译的、与权利人在境内注册并使用的中文商标不一致的中文标识,会破坏权利人中文商标与其英文商标之间的对应性,削弱其为提高中文商标知名度
发布时间:2021.12.10 -
北高二审撤销“摩卡”商标:摩卡已成为咖啡通用名称
一、基本事实 诉争商标系第9199914号“摩卡MOCCA及图”商标(商标图样附后),由瑞昶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12年5月21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可可制品、咖啡调味香料(调味品)、加奶咖啡饮料、含牛奶的巧克力饮料、做咖啡代用品的植物制剂、巧克力酱、茶饮料、糖”商品上。 2015年9月30日,北京慧能泰丰
发布时间:2021.05.27 -
全国首例认定直播带货场景下的直播平台为电商平台的商标权案
赛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饰公司)发现莱州市弘宇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公司)在抖音平台售卖带有“AGATHA”字样和其特定图标的手提包,以侵害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弘宇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弘宇公司赔偿赛饰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10598元。 该案系全国首例认定直播带货场景下的直播平台为电商平台的案件,亦是《网络
发布时间: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