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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最新观点:仅通过实质生物学方法获得的植物不具有可专利性
2020年5月14日,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Enlarged Board of Appeal,EBA)通过G3/19案第六次对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第53条b款的解释问题发表意见。[2]EBA认为,仅通过实质生物学方法获得的植物不具有可专利性。该结论推翻了EBA自己在2015年G2/12和G2/13案中的观点。由于该案涉及到EPC第53条
发布时间:2020.07.21 -
罗马尼亚发布新商标法草案
、是获得技术结果所必须的,或者为产品增添实质价值),则这些标志将被驳回。 在先权利 草案扩大了在先权利的范围,以包括传统术语和植物品种权以及已经涵盖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商标侵权 现行的商标未对商标所有人可能禁止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其他使用作出规定,但草案扩大了商标侵权的概念,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即将标志用作公司名称,或者公司名称的一部分(然而,草案并没有像第2015/2436号指令那样
发布时间:2018.04.17 -
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な蟮湫桶咐ň牛﹟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一审: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2020)甘0902刑初160号 【简要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系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该公司将自己繁育的...
发布时间:2021.09.08 -
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な蟮湫桶咐ㄎ澹﹟ 厦门华泰五谷诉酒泉三保、甘肃金佛寺镇观山口村民委员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厦门华泰五谷种苗有限公司诉酒泉三保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观山口村村民委员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428号 一审: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1知民初168号 【基本案情】 厦门华泰五谷种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泰公司)为玉米新品种“SBS902”的品种权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观山口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观山
发布时间:2021.09.08 -
“泰紫薯1号”案:北京知产法院探索“收获材料”?;?em>植物新品种权新路径
前言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依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新修条款,通过“收获材料”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判决探索“通过收获材料”保护品种权的三要件,进一步对三要件中限定的“合理机会”的适用条件进行实质性界定。此外,在“泰紫薯1号”可食用的块根的法律属性界定上,法院秉承了“实质功能导向”标准,基于“销售意图”和“实际使用方式”双重维度审慎评判,认定其为“收获材料”。同时细化
发布时间:2025.07.22 -
恒基某种业公司与河南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的(2023)甘01知民初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4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恒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万伟、张华,金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栗某波、马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恒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3年9月5日立案受理
发布时间:2025.07.17 -
植物新品种侵权最高额判赔案落锤 明确认定品种同一性时扩大位点加测的条件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运用分子标记法认定品种同一性时扩大检测位点加测应当遵循严格的标准与规范,并满足以下条件:待测样品与对照样品的差异位点小于但接近临界值;加测位点具有足够的遗传多态性和稳定性;关联基因与表型之间存在强相关性;这种关联的可靠性已得到科学上的充分评估和验证;已开发出与性状紧密连锁的功能标记。 该案所涉玉米植物新品种“NP01154”的
发布时间:2025.07.17 -
河北法院发布加强种业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名称相同”推定繁殖材料属性,简化案件事实认定过程?!疤齑吐?号”案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民事侵权关键证据,实现行政司法证据高效衔接。“强硕68”案确立“种子包装信息作为生产来源初步证据”规则,明确生产者对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 强化刑事制裁,筑牢种业安全法治防线。在涉“沃玉3号”玉米植物新品种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中,认定张某科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严厉打击种业
发布时间:2025.08.06 -
“先玉335”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种子是由品种权人或者经品种权人许可的主体售出。 裁判文书摘要 一审法院/案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知民初225号 二审法院/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2103号 案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兰考海丽农资经销部。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山西利民种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30 -
最高法依事前约定全额支持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最高法依事前约定 全额支持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2021)最高法知民终466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涉及同一生产者、不同销售商的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系列纠纷【(2021)最高法知民终466、537、565号】。在上诉人深圳市金谷美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美香公司)与上诉人合肥皖丰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丰公司)、上诉人霍邱县保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丰公司)侵害植物
发布时间: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