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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卡MOCCA及图”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8)京73行初3240号 原告:北京慧能泰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第三人:瑞昶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台湾地区新北市。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慧能泰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简称慧能泰丰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8 -
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本身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能否作为证据直接用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在德国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下称阿迪达斯公司)与福建省莆田市天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涯公司)之间展开的商标权撤销纠纷案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针对第6363717号“三叶草Sanyecao及三叶草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如图)所引发的商标权撤销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发布时间:2018.07.27 -
腾讯诉商评委"微信"商标被撤判决书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C-1807-20。 法定代表人马莉菲,经理。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因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119702号关于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撤销复审决定(简称被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2017年
发布时间:2017.12.28 -
“雷蒙·1940”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有果
原标题: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的商品应如何判断? 在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对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商品的判断应如何进行认定?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0982169号“雷蒙·1940”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的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对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商品的判断应当严格按照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消费渠道和消费群体进行判断,一般
发布时间:2019.08.07 -
手工发票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直接证据吗?
发票是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作为合法、有效的发票种类之一,手工发票能否作为商标使用的直接证据呢?围绕日本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下称良品计画)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自然人蔡某某就第1514527号“無印”商标(下称涉案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在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涉案商标系注册在食品类
发布时间:2021.01.20 -
林某某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10.10 -
美国商标局撤销漫威DC的“超级英雄”商标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四,美国商标局发布了一项裁决,应伦敦一位漫画艺术家的请求,撤销漫画巨头漫威和DC共同拥有的“超级英雄”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USPTO)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裁定,漫画家S.J. Richold's Superbabies Ltd .胜诉,因为此前迪士尼漫威和华纳兄弟DC没有就超级婴儿(Superbabies)的商标无效请求提交答复。 漫威和DC的
发布时间:2024.09.27 -
商标注销、撤销、无效宣告,这三种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的注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商标注册人因为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全部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 2.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企业消亡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二、商标撤销
发布时间:2018.01.25 -
北京高院:再审改判!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微信朋友圈截图作为证据使用的认定标准
、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权撤销复审属于确权程序而非管理程序。其立法目的在于发挥商标功能,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因此,只要将商标用作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发挥其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5.05.28 -
撤三案件中应注意商标使用与证据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法院在审理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纠纷案件(下称撤三案件)时,如果商标权利人提交的证据能直接或间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指定期间对商标进行了使用,法院一般均会采纳。但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对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错误认识和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导致无法证明将自身注册商标在指定
发布时间:2019.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