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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伟业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英特尔公司“奔扬”商标争议案胜诉
英特尔公司于1993年6月7日申请“奔腾”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脑硬件、微信息处理机”等商品上,于1998年3月10日申请“赛扬”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9年...
发布时间:2010.01.05 -
对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修改方式的理解
发明专利权无效 权利要求修改 进一步限定 【基本案情】 荷兰飞某公司系专利号为20108002****.7、名称为“用于协作波束成形的天线配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专利权人。 2021年3月12日,梁某针对本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审查过程中,荷兰飞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对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将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删除权利要求3,并在
发布时间:2025.09.05 -
福航公司与日本中部埃科特克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提要:因日本中部??铺乜酥晔交嵘缙鹚呱蕉:叫履茉椿繁9煞萦邢薰荆ㄒ韵录虺聘:焦荆┣址钙洹坝谢掀锏姆⒔透稍锎碜爸谩狈⒚髯ɡǎㄒ韵录虺票咀ɡ?,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中部???/p>
发布时间:2025.01.21 -
福航公司与日本中部埃科特克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编者按:技术问题是否容易发现,意味着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研发动机。技术问题容易发现,即意味着技术人员具有研发动机;而技术问题不容易发现,则意味着技术人员不具有研发动机,也就不可能获得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21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案获胜
提要: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号为201720646860.1、名称为“AGV搬运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8项权利要求,于2018年2月6日获得公告授权。徐新明律师团队接受李某委托,于2019年1月3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未对请求人的书面意见进行答复,亦未参加口头审理。2019年5月29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发布时间:2020.02.23 -
全案改判:最高法采信“补强性公知常识证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薄型风扇”案,该案二审中引入公知常识证据,成功推翻一审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的案件,对于专利实务中如何运用公知常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案涉及某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拥有的一项名为“薄型风扇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费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主要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作出
发布时间:2026.04.10 -
对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作者:王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笔者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曾遇到一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这是请求人第二次针对涉案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长达近百页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意见陈述、20余份证据中,无效理由涉及的多个法条、数份证据与第一次请求相同,但请求人针对同一法条或者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说理,或者采用了不同的证据组合方式,因而无法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结果在审查过程中反而因为针对一事不再理原则
发布时间:2016.04.05 -
新颖性评判中对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顼晓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当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的新颖性无效理由中引入“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时,如何把握新颖性判断中“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这一适用标准,是目前新颖性审查实践中的难点,而现行审查指南中就该适用标准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仅给出简单的示例,因此审查事务中存在进一步对该适用标准进行明确的需求,以便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本文
发布时间:2016.03.22 -
专利权侵权中被告应承担的原告律师费确定规则
专利外观设计不相同也不近似,被告行为不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即使构成侵权,原告诉请的赔偿数额及合理费用也过高。被告坤森公司未作答辩。 另查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原告请求就涉案专利出具了评价报告称,作出“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的初步结论。本案诉讼期间,被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认为授权外观设计与对比设计
发布时间:2017.07.03 -
“哆啦A梦”商标惹纠纷,“机器猫”并非“哆啦A梦”?
2018年4月1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机器猫(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机器猫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艾影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 该案诉争商标是机器猫公司注册的图形商标 (简称诉争商标),该图形与漫画哆啦A梦的形象酷似。哆啦A梦,又名小叮当、机器猫,英文名称为“DORAEMON
发布时间:2018.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