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版权
-
波兰参议院在媒体抗议后修改版权法案
波兰上议院参议院在媒体提出抗议后对拟议的新版权法进行了修订,该媒体声称该法案在其以前的形式中有利于大型科技公司,并威胁到一些出版商破产。 参议院推出的改革意味着,在与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就其内容的付款问题进行谈判时,媒体公司将能够向国家机构寻求帮助。媒体代表对此次修订表示欢迎。 该法案现在又回到了更强大的议会下院Sejm,该议院以以前的形式批准了该立法。如果众议院愿意,众议院有权推翻
发布时间:2024.07.30 -
骗子利用Meta的版权工具敲诈内容创作者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欧盟官网获悉,近日,利用Facebook和Instagram等平台背后的Meta公司的版权管理工具,对内容创作者和网红进行勒索案件出现了惊人的增长。 根据彭博社报道,骗子正在滥用这些旨在?;ご醋髡吣谌莸墓ぞ呓衅壅?诈骗者的作案手法是通过Meta的工具伪造版权声明,从而导致创作者的合法内容被删除。一旦内容被删除,骗子就会联系受影响的各方,并提出恢复内容以换取大量付款,并威胁
发布时间:2024.08.05 -
论短视频著作权侵权
转变成短视频生产者,塑造了“公众参与文化”[3],让短视频强势进入公众视野,蔚然形成大众获取信息、创作交流及文化消费的一种现象。 这一文化现象,对版权规则体系带来了较大冲击。一方面,网络技术发展与互联网平台建设带来的作品全面数字化,[4]作品的发行与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极大地提升了作品的可及性,降低了文化产业的参与门槛,使平民化的自媒体行业迅速发展——短视频拓展了自媒体领域重要的作品呈现
发布时间:2024.10.10 -
“AI换脸”侵犯著作权案
原标题:关注┃一键“AI换脸”?法院:侵犯著作权! 用户点开“某颜”小程序,通过“AI换脸”便能一键生成自己的古风汉服形象,观看广告后还可免费保存到手机相册。谁知,部分模版素材竟是侵权“搬运”来的盗版? 近...
发布时间:2024.07.26 -
非遗“绒花”作品被抄袭 传承人起诉模仿者获支持
秦淮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著作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原告赵某某系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其设计、制作的绒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涉案“福寿三多”等绒花饰品被电...
发布时间:2024.07.30 -
剪辑发布《锦绣未央》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
这些开场词,你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如今,“影视剪辑类短视频”已成为短视频平台上常见的题材。长达几个小时的电影,又或是几十集的电视剧,“剪刀手”们一顿操作,短短几分钟,就能了解人物剧情和高光片段。然而,这...
发布时间:2024.08.23 -
作品类型与作品?;す嬖虻娜范?/h4>
、保护期限、?;し段У取?关键词:著作权法;作品类型;?;す嬖?;侵权认定 一、问题的提出 作品类型与作品权利归属、?;て谙?、保护范围等著作权?;す嬖蛎芮邢喙?,但对作品?;さ恼庑┗疚侍獾娜鲜叮夜?em>版权理论界和实务界尚存在一些分歧。特别是关于作品类型与?;し段У墓叵担陀辛街植煌墓鄣?。一种观点认为:不同类型作品以不同表达方式来划分,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该作品的表达中,并以此确定作品的保护范围。在该
发布时间:2024.08.21 -
“小猪佩奇”著作权纠纷案
【案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1)粤73民终2258号 【审判长及承办法官】郭小玲 【合议庭成员】石静涵、蔡健和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情概要 2004年11月5日,英国某娱乐公司经某艾斯公司转让取得了美术作品...
发布时间:2024.09.23 -
任天堂起诉两名Switch盗版者
近日,视频游戏公司任天堂(Nintendo)决心打击其广受欢迎的Switch游戏机的盗版行为,已向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提起两起与推广和传播盗版内容有关的诉讼。 第一起诉讼是针对密歇根州居民瑞安·戴利(Ryan Daly)的,他通过自己的在线商店“Modded Hardware”销售mod芯片和MIG设备,违反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这些设备允许用户在正版主机上玩盗版的任天堂Switch
发布时间:2024.07.15 -
静态手段侵犯舞蹈作品版权认定研究
摘要 月光舞蹈案作为我国首例“以静态手段侵犯舞蹈作品版权案”,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再审法院将服装、化妆和道具等舞台元素纳入舞蹈作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侵权对比,并认定了单个舞蹈动作的可版权性,但解释力仍显不足。本文首先审视舞蹈作品的内涵与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分析服装、化妆和道具等舞台元素,本质上是服务于舞蹈表演的辅助元素,而非舞蹈作品的“动作”范畴,将它们单独视为作品,显然与著作权法?;?/p>
发布时间: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