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外观
-
专利权侵权中被告应承担的原告律师费确定规则
【判决要点】 被诉侵权设计在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近似的形状之余所附加的色彩、图案等要素,属于额外增加的设计要素,对侵权判断不具有实质性影响。否则,他人即可通过在授权外观设计上简单添加图案、色彩等方式,轻易规避专利侵权,这无疑有悖于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本意。 律师费用的收取系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本院不予干涉。但法律所规定的要求侵权人承担的原告开支,应当限制在合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外观设计海外保护的又一途径
作者:张博 兰台知产团队律师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议,是为缔约方的申请人提供了一套简单、经济的国际注册程序,设计人和持有人只需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便可在所有缔约方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的?;ぁ:Q佬橐淮巫疃嘣诹喔龉液偷厍峤欢啻锇傧?em>外观设计申请,并使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 《海牙协议》于1925年通过,1928年生效。继2014年7月韩国
发布时间:2017.12.25 -
知产法院受理国内首例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动景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猎豹公司)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该案涉及的外观设计为“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此案受理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虽已经先后受理了多起涉GUI外观
发布时间:2017.08.15 -
上诉人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江汉路世纪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游本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蒂布兰兹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鄂武汉中知初字第026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
发布时间:2016.03.16 -
马蒂布兰兹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与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有限公司(简称“马蒂布兰兹公司”)诉被告湖北皇冠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简称“皇冠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魏兰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赵千喜主审,审判员杨元新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3年9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马蒂布兰兹公司委托代理人张雪纯,被告皇冠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斌、委托代理人游本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蒂布兰兹
发布时间:2016.03.16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现有设计 对专利权?;し段У挠跋?/h4>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外观设计专利近似性判断一直是法院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难点。目前司法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遵循“整体比对、综合判断”原则,也就是在被诉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作侵权比对,如果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则构成侵权。但这种仅在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诉产品之间进行的侵权比对,有时难以将专利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
发布时间:2017.02.16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现有设计考量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好孩子公司)诉昆山威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威凯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5)宁知民初字第49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81号 好孩子公司诉滕州市奥森家具有限公司(下称奥森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4)宁知民初字第257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64号 【裁判要旨】 在涉及外观设计的
发布时间:2017.03.09 -
细数玩具类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否定结论的典型案例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 自我国专利法于2009年引入评价报告制度以来,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数量就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社会需求不断加大。其中,玩具领域的产品由于专利申请量较多、销售量较大等原因,在评价报告总数中占有不小的比重。 评价报告请求量增长迅速,说明越来越多的专利权人开始重视授权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运用,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和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
发布时间:2017.02.21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现有设计 对专利权?;し段У挠跋?/h4>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外观设计专利近似性判断一直是法院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难点。目前司法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遵循“整体比对、综合判断”原则,也就是在被诉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作侵权比对,如果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则构成侵权。但这种仅在外观设计专利与被诉产品之间进行的侵权比对,有时难以将专利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
发布时间:2017.02.16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现有设计考量
(作者: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好孩子公司)诉昆山威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威凯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5)宁知民初字第49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81号 好孩子公司诉滕州市奥森家具有限公司(下称奥森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4)宁知民初字第257号 (2015)苏知民终字第264号 【裁判要旨】 在涉及外观设计的
发布时间: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