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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な蟀咐ㄖ魅ǎ?/h4>
3. 茅盾手稿著作权纠纷案 案号:南京六合法院(2016)苏0116民初4666号 南京中院(2017)苏01民终8048号 原告:沈某宁、沈某燕、沈某衡 被告: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张某 【裁判要旨】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在行使物权的过程中,应以不损害该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前提。拍卖公司作为接受物权人委托的拍卖方,除负有物权?;ぷ⒁庖逦裢?,还应负有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注意义务,规范尽职地进行拍卖
发布时间:2018.04.19 -
对抄袭行为不能仅道德谴责
抄袭者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学术、文艺生态。 “文艺工作者应该牢记,创作是自己的中心任务,作品是自己的立身之本,要静下心来、精益求精搞创作,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蔽囊展ぷ髡咭岫ㄎ幕孕?,更要有自律意识,守住底线,摸着良心创作。大量事实也都证明,想要投机取巧靠“掠人之美”来成就自己名声的人,不可能走得久远,到头来只能弄巧成拙,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发布时间:2018.06.15 -
论“已经固定”不是电影作品的可版权要件
熊文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引 言 近日,几起体育赛事直播视频的侵犯著作权纠纷受到了知识产权界的普遍关注。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电影作品(包括“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さ那疤幔ɑ颉耙保┲皇歉玫缬?em>作品必须已经稳定地、持久地固定于一定的物理介质之上,否则不予?;?。而体育赛事公共信号由于在直播过程中采取的是随摄随播方式,整体画面并未稳定固定于有形载体上,故不满足电影作品
发布时间:2018.11.28 -
如何判断摄影作品的独创性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现为作者在拍摄过程中根据所拍摄对象的不同特性,选取了不同的场景、角度、光线和拍摄手法,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非简单的机械性的记录。例如,在人物摄影中,让被拍摄者摆出特定的姿势、表现特定的神情等。具体来说,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体现为作者对拍摄角度、明暗光线、距离和光圈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8.12.04 -
央视动画“大头儿子”商标权纠纷案行政判决书
证据(复印件):文字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书,授权声明,《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版权登记证书,中央电视台及央视动画公司商标注册证,1996年起至今中央电视台及各地方电视台播出证明,1998年《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丛书,《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历年所获荣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知终字第358号民事判决书,中央电视台及央视动画公司《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卡通形象登记证书
发布时间:2018.11.16 -
功能主义解释论视野下的“电影作品”
2018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凤凰网所有权人及运营商)案(以下简称“凤凰网案”),作出二审判决<1>。该判决撤销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不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此外,由于法院在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法定作品类型之外,无权设定其他作品类型,因此,赛事直播画面也不属于“其他作品
发布时间:2018.11.20 -
浅析美术作品侵权界定标准
近日,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下称希尔文)指责中国艺术家叶永青涉嫌抄袭其艺术作品并从中获利一事,引起国内艺术界及公众对美术作品版权保护的广泛关注。希尔文对比利时媒体表示,他发现叶永青的作品与自己的作品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二者多使用方格结构和涂鸦手法,希尔文作品中显著的红十字、红点、鸟及鸟笼等形象符号,在叶永青的作品中也有呈现,疑似构成抄袭。 事实上,在艺术界,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由于
发布时间:2019.04.02 -
电子地图的著作权法?;?/h4>
的著作权法?;の侍?。该案始于2016年,四维图新以对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为由,起诉三家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商(下称“被告”),主张经济损失1亿元。由于标的额巨大,且涉案作品为电子地图,与传统语境下的地图作品存在一定区别,该案从立案受理之初即已受到广泛关注。2018年末,法院最终认定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四维图新主张的电子地图构成地图作品,驳回四维图新的全部诉讼请求。笔者认为,从判决书的
发布时间:2019.05.30 -
视觉中国起诉海宁
5月16日下午,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图片网络传播版权纠纷案,案件的原告就是近期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视觉中国”。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海宁一家医院因为在官方微信中使用10张图片,被“视觉中国”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该医院未经授权使用原告拥有著作财产权的摄影作品,侵害了原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冷被告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赔偿原告损失40000元
发布时间:2019.05.17 -
古籍整理作品类型及独创性判定
裁判要旨 一、确定作品类型虽然有助于确定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方向和比对重点,但并非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前提条件,与确定著作权人请求权类型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 二、评判古籍整理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不能仅从作品中的基本构成元素是否处于公共领域或具有复原古籍的意图进行抽象讨论,如果古籍整理的整体成果与古籍本身之间存在显著改变,即使作者力求忠实历史原貌,也不能就此径直否认作品整体成果的独创性,而应从古籍点校
发布时间: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