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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为争夺《将军令》著作权闹上法庭,法院:原被告均享有著作权
亲自整理并出版民族传统乐器曲牌,却在购买相关书籍后发现,同一曲目的演奏谱被他人“冠了名”。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认定各改编人对各自整理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984年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民族乐器传统独奏曲选集》中四川扬琴曲牌《将军令》是李某元与项某共同整理的作品,在法律保护期内,两人共同享有著作权。2018年3月24
发布时间:2020.05.07 -
作品的替代性使用与非替代性创作
人类思想及思想之表达绝非凭空而来,作品的创作必然会或多或少地使用到在先的智力成果。特别是随着短视频产业的快速发展,使用一部或多部在先视频并对其进行剪辑、加工、创作,形成适于互联网传播的短视频的行为越来越多。这种短视频通常被称为“二创”短视频。由于“二创”短视频涉及对在先视频的使用,如果在先视频享有著作权且仍在著作权?;て谥?,此时,研究“二创”短视频与在先视频之间的著作权关系,厘清合理使用与侵权
发布时间:2021.09.10 -
国家版权局:规范作品登记证书
关于规范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 国版函[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中国版权?;ぶ行模?为进一步加强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作品登记制度,保障版权交易安全,逐步实现作品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的目标,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启用由我局统一监制的新版作品登记证书及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本作品登记证书由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具体样式见附件1),该证书样本
发布时间:2016.03.02 -
CG作品遭篡改使用 《明代风云人物》封面被判侵权
北京某出版社在未经国内画家张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去除张旺作品《二郎》的第三只眼,然后将篡改后的图形用在其出版的《明代风云人物》的封面上。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令出版社停止侵权、向张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张旺是南开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本科专修中国画,曾师从范曾、杜滋龄等大家。在不断地研究探索中,张旺逐渐寻找到一种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将传统的中国画技法与当前的新兴
发布时间:2008.01.30 -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标准
【案号】 (2011)越法民四知初字第141号 (2011)穗中法民三终字第350号 【裁判要旨】 本案中原告的漫画虽然是为了配合文字创作的,但其本身是一幅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完整的美术作品;被告的使用并没有破坏作者漫画本身的完整性;美术作品的特点是可以进行多角度解读,在被告所配文章本身对作者漫画并没有贬低和歪曲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侵犯了作者的?;?em>作品完整权。 【案情介绍】 《新译西方幽默》是一本
发布时间:2016.08.29 -
茅盾手稿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茅盾手稿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WEINING SHEN(沈韦宁)、沈丹燕、MAIHENGSHEN DIETRICH(沈迈衡)诉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 同一智力创作成果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涉案茅盾先生用毛笔撰写的《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手稿既属于文字作品,亦为美术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应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本案中,被告张晖作为所有人,有权以拍卖
发布时间:2017.10.16 -
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南京梦阳家具销售中心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一审案号:(2014)宁知民初字第126号 二审案号:(2015)苏知民终第00085号 裁判要旨 家具在设计过程中包含着作者对各种元素的取舍、选择、设计、布局等创造性劳动,家具如具备一定审美意义,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并可用于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具备可复制性和实用性特点,构成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作品,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7.11 -
?;?em>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标准
【案号】 (2011)越法民四知初字第141号 (2011)穗中法民三终字第350号 【裁判要旨】 本案中原告的漫画虽然是为了配合文字创作的,但其本身是一幅受著作权法?;さ耐暾拿朗?em>作品;被告的使用并没有破坏作者漫画本身的完整性;美术作品的特点是可以进行多角度解读,在被告所配文章本身对作者漫画并没有贬低和歪曲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侵犯了作者的?;?em>作品完整权。 【案情介绍】 《新译西方幽默》是一本
发布时间:2016.08.29 -
离婚财产分割中作品原件该如何处理?
近日,王宝强离婚的消息仍在微信朋友圈持续发酵,令广大网友感叹明星家庭生活的不寻常。笔者不由地想到了一个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一些艺术名人创作的作品原件,比如已经完成的小说手稿或者可以分离的多幅画作,当他们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笔者认为,作品原件不宜分割,应归属于著作权人。这主要是基于物尽其用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的考量。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均等分割只是原则,在特定财产一经分割就会
发布时间:2018.03.23 -
澳大利亚:谷歌新型相机拍摄照片的版权问题
迟早会带来可观的许可使用费。版权所有人是Clip相机、谷歌公司还是人工智能本身?令人惊讶的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它们均不拥有此类照片的版权。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的计算机生成作品的版权 根据澳大利亚的《版权法》,某些例外情况除外,艺术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就照片而言,版权归拍摄照片的人所有。因此,根据澳大利亚法律,通过人工智能拍摄照片的Clip相机的所有人并不拥有此类照片的版权,因为这些照片不是他们拍摄的
发布时间:2018.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