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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石”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两案
一审案号:(2016)粤03民初1174号/(2017)粤03民初614号 二审案号:(2019)粤民终1945号/(2020)粤民终741号 再审案号:(2021)最高法民再30号/(2021)最高法民再121号 裁判要旨 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中,查明据以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系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恶意取得的,应认定商标权人取得权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其据此提起商标侵权之
发布时间:2023.09.14 -
“南京同仁堂”中华老字号及其“乐家老铺”驰名商标的?;ぐ?/h4>
【案件索引】 一审:南京中院(2016)苏01民初100号 二审:江苏高院(2017)苏民终437号 【裁判要旨】 终止合作后,行为人仍继续使用权利人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字号、商标,误导公众的,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基本案情】 南京同仁堂药业公司前身系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1926年在南京开业,2006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注册的“乐家老铺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南京
发布时间:2023.10.24 -
京东、中信等多家企业发布声明公开打假
热点事件: 近期,多家民营企业及中央企业密集发布声明公开打假,指出一些公司或个人冒用其名称、商标、字号等,误导公众,涉嫌违法,引发广泛关注。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部分企业和个人冒用“京东”“京东授权合作商”等名义对外开展投融资、招商等商业活动,均未经京东集团授权,与京东无关,京东集团已采取刑事报案、民事诉讼、行政举报等方式,依法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除了民营企业外
发布时间:2023.10.31 -
当“Q蒂”遇见“Q点”
近年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坚持创新,提升自身产品品质,以期在市场中取得优势地位。然而,仍有个别企业将心思放在了“搭便车”“傍名牌”上面,模仿他人商标及产品装潢,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二审审结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好丽友公司)与泉州泓一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泓一实业有限公司、漯河泓一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泓一公司)侵犯商标权及
发布时间:2023.11.23 -
商标行政执法证据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为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专业指导,统一执法标准,准确认定商标违法事实,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主体和案件范围】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适用本
发布时间:2023.12.04 -
“山东九阳”与“中山九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法律问题评析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原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阳股份公司)是商标1第3407087号、商标2第7315858号、商标3第9916505号的注册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7类豆浆机等,均在有效期内。上述商标有被人民法院和原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记录,相关产品曾获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等荣誉。折800网站(www.zhe800.com)由被告团博百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团博
发布时间:2023.12.25 -
“米芝莲”侵权“米其林”被判赔1000万元
11月20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上海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近日由该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上海米芝莲上诉,维持原判。上海米芝莲需立即停止侵犯米其林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 “‘米芝莲’就是‘米其林’的意思” 米其林公司是成立于1863年的法国企业,世界著名的轮胎生产商和全球500强企业之一。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米其林公司先后
发布时间:2023.11.22 -
“巨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18)沪73民初459号 二审案号 :(2020)沪民终538号 裁判要旨 驰名商标跨类?;さ谋;し段в悸瞧渲?、显著性、与被诉侵权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在个案中合理确定。 明知他人早已存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字号和简称,仍将他人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他人字号或包含他人字号的企业简称,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双方是否系具有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产生混淆和误认,致使他人利益
发布时间:2023.12.27 -
“小度机器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19)沪0115民初56156号 二审案号 :(2021)沪73民终653号 裁判要旨 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判断,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判断被诉侵权商品(服务)是否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服务),并参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进行综合认定。 同时,判断
发布时间:2024.01.05 -
“蔡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考量因素。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卡尔蔡司股份公司(Carl Zeiss AG,简称蔡司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义乌市汉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汉克公司)、王某 蔡司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光学镜头生产商和销售商,系“Carl Zeiss”“CONQUEST”等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其注册商标经长期、广泛的宣传使用,在光学领域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同时,“Carl
发布时间: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