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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表演中“学唱”、“歪唱”的著作权争议分析
2022年1月11日歌手马某发出一篇微博称德云社相声演员未经许可演唱其创作的歌曲《菊花爆满山》,准备起诉德云社追求著作权侵权责任。[1]该微博引发热议,讨论持续不断。[2]抛出其他细节不谈,笔者作为一名相声爱好者确实知悉德云社第七演出队(简称德云七队,代表演员有孟鹤堂、周九良、尚九熙、秦霄贤等)多次在其演出节目结束后的返场环节集体演唱歌曲《菊花爆满山》,并戏称该歌曲为“七队队歌”。 时至今日
发布时间:2022.02.08 -
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开源软件的潜在侵权风险分析
自由软件基金会(FSF),发布了大名鼎鼎的GPL(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PL至今为止依然是最著名的开源许可协议。 2.什么是开源许可协议? 开源许可协议又称开源许可证(Open Source License),通俗来说就是软件权利人在选择将软件的源代码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时所附加的授权许可条款。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开源软件即不等于免费软件,也不等于没有著作权的公共软件。一款软件的著作权人虽然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2023.10.31 -
新中式建筑引发著作权之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属于受法律?;さ慕ㄖ髌?。但如果建筑物既采用了古建筑中已有的样式,又有创新性设计,该如何界定其作品属性? 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建筑物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在二审判决中指出,当建筑采用古建筑中的常用造型,在表达上未做实质改变时,不具有独创性。但如果在建筑材料、工艺手法、颜色
发布时间:2023.11.02 -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属基础与?;ぶ贫裙菇?/h4>
技术应用于创作活动的立法需要。赋予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模式需要阐述其理论争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保护条件做出限定,明晰其权利归属,为立法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属基??;权利归属;著作权?;?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科学技术的传播与广泛应用,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张至各个领域。ChatGPT的引入与使用,更是引发了学界对人工智能应用的新一轮争议。私法领域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研究聚焦
发布时间:2023.12.08 -
歌曲“翻唱”的著作权法问题探析
澄清 对“翻唱”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不准确是导致实践中翻唱著作权问题难以被有效解决的根本原因。因此,首先应明晰所谓“翻唱”究竟所指为何。 从词源看,中文语境下的所谓“翻唱”实乃一舶来概念,其并非音乐学上的一专业术语,而是源自唱片业实践的一行业惯称。“翻唱”一词最早出现于录音技术及唱片工业的诞生地美国。[3]中文的“翻唱”一词,脱胎于英文“cover”“cover song”“cover
发布时间:2024.01.18 -
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模式及侵权问题研究
网络游戏是一种包含音乐、剧本、情节、视频、图画和角色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复杂作品,具有交互性、开放性、多样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点。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发展,但对游戏的侵权行为也更为复杂多样,包括以技术手段破解游戏软件的行为(即“盗版行为”)、对网络游戏单一元素或整体进行模仿和抄袭的行为、未经授权的改编行为等。相应地,网络游戏著作权?;こ晌导薪铣<乃痉ū;つJ?。 01 网络游戏作品属性
发布时间:2021.07.21 -
知识付费平台的著作权纠纷及其解决
授权许可三种机制中,可选择退出的默示许可机制能较好促成各主体合作,化解其利益冲突??纱颖U?em>著作权人报酬获取权和退出权行使的角度入手,借助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打造选择退出默示许可制度的运行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基于已决案件的分析 在信息过载时代,内容溢出成为常态,信息碎片化增加了信息获取成本。付费模式成为高效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分享经济商业模式为付费内容的推广指明了道路,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技术的
发布时间:2021.07.28 -
因12位签约主播未经授权使用歌曲《小跳蛙》,斗鱼公司被告到了法院!
因认为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斗鱼公司)12位签约主播未经授权在线直播其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歌曲《小跳蛙》59次,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麒麟童公司)将斗鱼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斗鱼公司行为构成侵权,赔偿麒麟童公司经济损失3.7万余元。 随着直播网站的兴起,主播在直播间中利用音乐、视频资源进行表演的情形不断增多。对于主播在直播间演唱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0.07.02 -
涉“家具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我国是《伯尔尼?;の难Ш鸵帐踝髌饭肌贰队朊骋子泄氐闹恫ㄐ椤返牡拊脊?。在《伯尔尼?;の难б帐踝髌饭肌分?,实用艺术作品被归入“文学艺术作品”受到?;ぃ适涤靡帐踝髌酚κ芪夜?em>著作权法的?;ぁ!吨谢嗣窆埠凸?em>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中未将实用艺术作品单列为作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ぃΥ邮涤靡帐踝髌返氖涤眯院鸵帐踅嵌确直鹩枰钥悸?/p>
发布时间:2021.03.01 -
大数据是否适用著作权?;ぃ?/h4>
作者| 熊文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全球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无疑成为这一时代的重要角色,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大数据著作权保护也成为焦点之一。在我国,很多人的印象中往往存在一种既有观点,即大数据没办法用著作权予以保护,但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救济,同时,未来应适时创设大数据相关财产权的法律?;ぶ贫?。纵观业内的意见,著作权无法?;ご笫莸睦碛芍饕幸韵氯龇矫妫捍笫荼旧聿皇谴醋鞒晒?,顶多是若干个处于
发布时间: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