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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技术合同履行专利权属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合理开支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安徽某公司亦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上海某公司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上海某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上海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上海某公司提交的声明中的两位签字人不具有将某化工公司相关技术方案授权给上海某公司进行专利申请的权利。(二)上海某公司对涉案专利的实质性特点并未作出创造性贡献。1.上海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02 -
红牛诉天丝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二审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5.02.10 -
“从有机氨基硅烷前体制备氧化硅薄膜的方法”发明专利的无效行政纠纷二审判决书
显而易见的,具备创造性。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12亦具备创造性。 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金某负担。 金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2.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3.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用。事实和理由为:(一)某美国
发布时间:2024.12.11 -
“蜜胺”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设计院公司和尹某某向金象赛瑞公司、北京烨晶公司支付侵权赔偿金1.2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4.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华鲁恒升公司、宁波厚承公司、宁波设计院公司和尹某某承担。在2020年12月28日的庭审中,金象赛瑞公司、北京烨晶公司明确表示不再主张各方当事人许诺销售使用侵害涉案方法专利直接获得的蜜胺产品的行为,且放弃要求尹某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一
发布时间:2024.12.06 -
我国首例AI文生视频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3.05 -
李小龙公司与真功夫商标无效宣告二审判决书
4月24日,北京高院发布2024年度商标授权确权十大案例,案例二:涉“李小龙形象”商标具有欺骗性案。?? 北京高院认为:李小龙是著名华人功夫影星、知名的中国功夫全球推广者,被誉为“功夫之王”,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诉争商标形象的设计者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及“李小龙”“功夫龙”,称通过功夫龙的形象传递出品牌核心价值,真功夫餐饮公司亦明确
发布时间:2025.04.27 -
对于已被授权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认定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用户等的行为仅系为图形用户界面实施提供环境或条件。而开发并提供经运行即能呈现图形用户界面的软件供用户下载,使得用户仅需在设备上运行即可呈现受法律?;さ耐夹斡没Ы缑嫔杓频男形?,是造成侵犯专利权损害后果发生法律上的原因,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裁判文书摘要 一审法院/案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9)沪73民初398号 二审法院/案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沪民终281号
发布时间:2023.06.14 -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权二审民事裁定书
、二审阶段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阶段的争议焦点问题是:一审法院认定六加多宝公司构成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权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结论,是否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六加多宝公司于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2日期间在凉茶商品上使用了涉案“王老吉"商标,故一审法院将上述期间认定为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期间,该结论具有事实依据。在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期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
发布时间:2023.07.14 -
百度网讯与我爱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2、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我爱网络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3、驳回百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审被告我爱网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本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件焦点 综合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理由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二审法院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一)我爱网络公司与百度公司是否具有竞争关系; (二)本案应否
发布时间:2023.08.14 -
某机械公司与国知局“一种高压自紧式法兰”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密封性能差、没有自紧功能且承压强度低的缺陷,本申请通过力学结构创造性的改变,克服了上述缺陷,达到了可承受高压介质、密封效果好及自紧式密封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从本申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记载,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要实现本申请的发明目的必须β<α。植源公司在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加入“β<α”的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本案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
发布时间: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