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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欧背景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冲突
14条第2款规定,如果设计是由雇员在其工作过程中完成或者遵照其雇主的指示而完成的情形下,获得共同体设计的权利属于雇主,除非另有其他的约定或者在国内法中另有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并没有管辖权来确定哪一方是有争议的欧盟外观设计的合法所有人,因为归各国法院专属管辖。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亦可基于侵犯著作权为由而宣告无效,因为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
发布时间:2022.06.21 -
对“采用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提起无效宣告的策略
引 言 对于采用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普遍存在着授权相对容易、用权较为便利,而无效较为困难的现象。一方面,这类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通常较大,同类产品/方法一般很难避开该范围;而另一方面,在针对这类权利要求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时,往往在检索阶段就面临着颇多的困难: 首先,现有技术中往往无法找到原样的公式本身,公开了落入该公式范围内的一些数值点的现有技术,是否构成对该权利要求的公开? 其次,权利要求中的公式
发布时间:2023.08.23 -
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在创造性判断中考虑与否的判定标准
案情简介 原告某公司提起了一项名称为“紧密连接效应子的制剂”的发明专利申请(简称涉案申请),其权利要求1为: 一种组合物,其包含由第一延迟释放颗粒和第二延迟释放颗粒组成的延迟释放颗粒,所述第一和第二延迟释放颗粒包含有效量的乙酸Larazotide(AT1001),其中所述第一延迟释放颗粒和所述第二延迟释放颗粒在肠液中在不同的时间开始释放所述乙酸Larazotide,且其中所述第一延迟释放颗粒包含
发布时间:2023.07.20 -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
主张的在先著作权,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二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禁止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涉案作品: 针对焦点问题一,首先,申请人主张著作权的《茶理宜世古风女像图》美术作品经过设计,其表现形式独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さ淖髌?。其次,本案原申请人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期对《茶理宜
发布时间:2023.07.31 -
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准确理解和创造性的评判
【弁言小序】 权利要求的?;し段亲ɡɑ绲幕『鸵谰?,对其中技术术语的理解不仅关系到保护范围的确定,还会直接影响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判。因此,如何综合考量技术术语在本领域的通用含义、说明书对该技术术语的解释说明以及该技术术语对权利要求?;し段У木咛逑薅ǎ缘糜任匾?。本文通过一具体案例,解析合议组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进行准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客观评判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3.12.12 -
浅析数字化时代下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撰写
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正在走进数字化时代,我们身边的生产和生活用品不再是简单的机械结构,而逐渐变为通过处理器、集成电路实现的高科技产品。在数字化时代的新技术条件下,实用新型也不再是单纯的机械构造,而必然会涉及处理器、集成电路等。此时,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撰写,既要保证满足《专利法》规定的客体要求,又要尽可能体现实用新型的发明实质。 关于实用新型客体的规定 《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
发布时间:2021.08.13 -
评析“聚氨酯抛光垫”发明专利无效案
案件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融合了机械、化学等领域的产品,出于对产品进行更为清楚的限定等目的,其权利要求表征方式也不再仅限于传统机械产品的机械部件和宏观结构,通?;拱返男阅懿问卣骱椭票阜椒ㄌ卣鞯?。为此,《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节就权利要求中的这类特征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
发布时间:2024.06.11 -
原则上不宜拆分权利要求分别确定专利申请权归属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拆分诉争专利的权利要求并分别确定不同权利要求归属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该案终审裁定指出,一项专利申请作为一个整体只能存在一项专利申请权,一般不能根据不同的权利要求对一项专利申请进行人为分割,否则就会导致在一项专利申请上产生多项专利申请权。 广东某动力公司以杭州某科技公司将双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广东某动力公司关于某浸渗透系统的
发布时间:2024.02.21 -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平行进口与权利用?。夯诟霭傅募焓佑胩教?/h4>
,被控侵权商品系来自于瑞士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虽然北京三夫公司为涉案商标的专用权人,但其同时是瑞士X-Bionic AG公司关于X-BIONIC和X-SOCKS品牌全部产品的代理商,瑞士公司生产涉案商品时在包装上使用涉案权利标识并不侵犯北京三夫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被告并未对产品的包装及外观进行变更,也未对产品上贴附的商标进行变更,并未破坏商标与商品生产者瑞士公司的联系,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同时
发布时间:2024.11.22 -
以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为基准进行重复授权的判断
弁言小序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专利权作为独占权的应有之意,也是我国专利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专利法第9条第1款中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将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从而避免权利之间产生冲突。《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者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的?;し段嗤?em>权利要求”,并规定了其判断原则为“如果一件
发布时间: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