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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
通常,涉及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涉商申请)的创造性判断方式较之普通案件更为复杂。具体来说,当区别特征全部是非技术内容且该非技术内容对方案整体不会产生任何技术上的影响时,可以判断出该权利要求实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非技术问题,从而得出该方案整体上不会对现有技术做出任何技术上的贡献,因此不具备创造性。但是,在很多较为复杂的涉商申请中,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有时并没有公开涉商申请所记载的
发布时间:2019.08.16 -
一文弄懂方法权利要求中创造性评判的撰写技巧
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节中对于权利要求的类型有如下规定:按照性质划分,权利要求有两种基本类型,即物的权利要求和活动的权利要求,或者简单地称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第二种基本类型的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方法、用途),属于活动的权利要求有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15 -
论等同原则与创造性的关联
无效宣告决定书、专利审查档案等证据佐证下,对于等同情形的现有技术抗辩不轻易认定。 4、不考虑专利技术方案中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在整个技术方案中所起的创造性作用,将社会公众普遍应用的现有技术特征解释进专利权利要求的?;し段?,进而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 对于第一个问题借助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调查或者专利技术鉴定应该可以解决,对于第二个问题中的禁止反悔原则和捐献原则是需要侵权方主动提出,并且举证专利审查
发布时间:2020.07.31 -
“光源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行终155号 【基本案情】 日本某计算机株式会社系专利号为201010293730.7、名称为“光源装置、投影装置及投影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深圳某科技公司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深圳某科技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一审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故
发布时间:2024.08.01 -
涉“多元置信度适配系统”发明专利确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119号 【基本案情】 外国某公司系专利号为97121280.5、名称为“一种多元置信度适配系统及其相关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浙江某网络公司、某电子产品商贸(北京)公司、某银行公司分别针对涉案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涉案专利缺乏创造性,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外国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未获支持。外国某公司不服,提起
发布时间:2024.07.31 -
结合障碍、技术偏见与创造性判断案析
【案析】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主张相关技术特征之间存在结合障碍或技术偏见,但相关内容在说明书中并无记载,且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则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据此认为涉案专利或专利申请具备创造性的主张不能成立。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1.2完整 【示例】 示例一:发酵乳的制造方法案【1】 “1.一种发酵乳的制造方法,所述发酵乳是凝固型酸乳,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脱氧工序,将生鲜乳中所含的氧的浓度
发布时间:2025.01.20 -
包含参数特征的权利要求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判断
是包含多个变量的公式[1]??杉?,参数特征本身具备一定的复杂性,并且由于其表达形式不同于传统的结构和/或组成特征,因此,参数的具体含义和来源,以及其与产品结构和/或组成、性能或所能实现的技术效果之间的关联关系需要在申请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以便于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正确理解和审查。在创造性的审查中,当区别特征为参数特征时,争议点往往集中在该参数特征会带来何种技术效果,即参数特征与技术效果之间
发布时间:2025.04.08 -
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类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
的真实场景进行深度的融合应用。将基础算法与具体场景融合而形成的技术方案转化为专利申请文件时,如何撰写申请文件以及如何进行创造性审查,是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 复审请求人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用于处理图像的方法和装置”(申请号:201810734681.2)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请求。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169459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本案结合
发布时间:2025.08.06 -
滴眼液瓶专利被宣布无效 莎普爱思拟提起诉讼
审查决定书内容:2014年11月4日,公司申请了发明名称为“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201420651984.5,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3月18日,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017年5月27日,无效宣告请求人李春成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无效的请求,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
发布时间:2018.01.19 -
评析“一种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器件”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
作者:彭燕 朱宇澄 刘燕梅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应具备创造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发明是否显而易见则是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决定性因素,现行《专利审查指南》给出了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的三个步骤,即通常所说的“三步法”:一是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是判断要求?;さ姆⒚鞫员玖煊虻募际跞嗽崩此?/p>
发布时间:201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