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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な蟮湫桶咐ㄋ模﹟ 四川绿丹至诚诉泸州泰丰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793号 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民初1217号 【基本案情】 四川省绿丹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联合选育的“宜香优2115”水稻于2012年12月24日通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于2016年3月1日获得了植物新品种权
发布时间:2021.09.08 -
最高法对“花式顶包”逃避侵权赔偿责任的行为 “说不”
最高法对“花式顶包”逃避侵权赔偿责任的行为“说不” ——(2021)最高法知民终884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针对一起侵害小麦植物新品种权的二审案件作出判决,结合被诉侵权公司在侵权事实发生前后一系列行为的连续性和目的性,最终支持了品种权人关于恶意逃避债务转让股权的被诉侵权公司原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该案被诉侵权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以白皮袋包装的小麦植物新品种
发布时间:2022.01.12 -
“农民自繁自用例外”的认定
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涉及“南粳9108”的水稻植物新品种(以下简称涉案品种)。高科种业公司是涉案品种权的独占被许可人。 高科种业公司认为,秦永宏未经涉案品种的品种权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南粳9108”水稻种子的行为,侵害了高科种业公司的权益,故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秦永宏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秦永
发布时间:2021.10.12 -
农业植物新品种?;な蟮湫桶咐⒉?/h4>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和现代种业强国建设,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ぐ旃乙越昀捶⑸?em>品种权纠纷案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所涉问题典型性、涉案作物种类的分布、案件类型等因素,经组织专家多次评审,最终确定十大典型案例并予发布。 1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玉米“金海5号
发布时间:2019.01.16 -
河北衡大管理处与法润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申请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以下简称衡大管理处)因与被申请人河北法润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润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冀民终5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5月9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367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衡大管理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宏伟、王鹏占,被申请人法润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9.05.1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92号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裁判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
发布时间:2017.11.24 -
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一、金博士种业公司诉某种子公司、河南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郑单958”玉米品种种子是由母本“郑58”与公知技术父本“昌7-2”自交系品种杂交而成。金博士种业公司享有母本“郑58”的植物新品种权,某农科院享有“郑单958”的植物新品种权。2010年某农科院与某种子公司签订协议,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销售、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自2011年至2014年三年
发布时间:2018.05.04 -
侵害大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4.16 -
最高法公开宣判“NP01154”玉米新品种侵权上诉案
备受关注的恒某种业有限公司(下称恒某公司)起诉河南金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二审审结。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了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金某公司不构成侵权的判决,认定金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七个杂交玉米品种(下称被诉侵权品种)侵犯了恒某公司的“NP01154”玉米新品种(下称涉案品种)权,判令金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恒某公司经济损失5334.7
发布时间:2025.05.08 -
玉米“THD28”侵权案尘埃落定:自贸港法院判赔69万!
案情简介 原告某种业公司是玉米自交系“THD28”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人。2023年1月,某种业公司发现被告某种苗公司、叶某未经许可,在三亚市崖州区种植侵犯“THD28”植物新品种权的玉米自交系。起诉前,某种苗公司员工赵某在各方约定的到场取样时间前销毁侵权玉米植株。某种业公司认为两被告具有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某种苗公司、叶某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