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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生活”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小米生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苏01民初3207号 二审案号:(2019)苏民终1316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不宜机械适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关于具体时间节点等相关规定,应综合考虑商标法规定的各项驰名因素,并结合具体案件的特殊性对驰名事实作出全面、客观认定。 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以确定的补偿性损害赔偿数额为基数
发布时间:2020.06.10 -
索赔1.16亿美元!Tik Tok在美被诉商标侵权
美国东部时间3月1日消息,视频编辑公司Stitch Editing本周三对加州联邦陪审团表示,TikTok侵犯了其商标权,需支付1.16亿美元的损失作为补偿性赔偿,外加惩罚性赔偿。 Stitch Editing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视频编辑公司,在美国洛杉矶设有办事处。Stitch Editing于2015在美国取得“Stitch Editing”商标权。该商标的注册范围包括编辑“音乐、电视节目
发布时间:2023.03.07 -
“燕之窝”侵犯“燕之屋”商标权案二审判决书
未查明被上诉人涉案商标许可费用的情况下,以另案调解金额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酌定赔偿数额,判赔金额过高,属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
发布时间:2024.05.14 -
恶意侵害著名商标,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200万元!
公司以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为由诉至一审法院,并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 B公司抗辩认为钻石字样在多个行业领域和产品上均有使用。一审法院认定商标侵权成立,但对其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不予支持,酌定B公司向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提交了天猫、拼多多等平台涉案侵权产品的销售数据。根据平台数据显示,涉案侵权产品销售金额达630
发布时间:2025.08.22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我国《商标法》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若要参考权利人的主张赔偿数额,前提条件有二,其一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其二,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由
发布时间:2019.04.08 -
从司法实践看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损害赔偿之权利人所受实际损失
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方式的计算具有重大意义。2019年4月,最新修改的《商标法》大幅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上限,但保留了2013年《商标法》对损害赔偿额计算方式之规定的基本格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2013年后的商标侵权案件,来探索有关损害赔偿方式的司法实践情况。 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整体数据分析 笔者调取了CIELA数据库2014-2017年6003个民事一审案件的数据[1](见表1
发布时间:2020.03.17 -
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司法适用
《商标法》正式建立了惩罚性赔偿规则,《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在当前的修法议题中已经将惩罚性赔偿规则作为重点引入对象,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中的全面确立应该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2013年,我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正式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则,该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并在该条第三款中
发布时间:2020.04.30 -
攀附“乐高”招加盟,法院: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
”“LEGO”等标志,并称已向加盟商发出警告函,且终止与个别加盟商的合作。 乐高博士有限公司认为,滕谷公司未经授权在经营和宣传中使用其商标,并授权全国加盟门店使用,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遂将滕谷公司及其多家加盟商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滕谷公司辩称,其已获得乐高教育代理商南壤公司的授权,有权销售乐高产品,使用相关标识仅为描述商品来源及特征,系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
发布时间:2025.09.05 -
商标近似惹争议,泸州老窖获赔偿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对泸州市曲酒三厂、河北花冠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花冠酒业公司)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泸州老窖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泸州市曲酒三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4万元,花冠酒业公司就其中的34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发现近似商标标识 泸州老窖公司诉称,该公司拥有核定在第
发布时间:2020.02.18 -
快团团糯米福利社恶意攀附“FILA”二审改判赔362万余元
近年来,我国人民法院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违法侵权成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日前审结的一起涉及知名时尚运动品牌“FILA斐乐”的商标侵权纠纷中,认定被诉侵权一方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且侵权行为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将赔偿金额由一审判决的50万元改判为362万余元。 “惩罚性赔偿兼具补偿与惩罚的双重功能,该案判决结果有力打击了不法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