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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能屏在线播歌涉嫌侵权案
案情简介 某传媒公司经授权,享有案涉31首歌曲在大陆地区独占性的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某传媒公司发现市面上在销售一款智能视听屏,用户可以通过该视听屏播放上述歌曲,遂将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厂家及相关公司一并起诉到法院。 某传媒公司认为侵权行为是三家公司通过分工合作进行的,首先是智能视听屏的生产厂家被告一某科技公司,然后在使用视听屏时,需要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一个APP,才能进入到视听屏页面,该APP的
发布时间:2023.10.23 -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刑法规制的路径选择
作者: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连惠勇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成为了著作权?;ぶ贫鹊娜ɡ嘈椭唬中行淌滤痉ń馐徒?em>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纳入“复制发行”的范畴通过侵犯著作权罪予以规制。本文以著作权的类型化保护为视角,采取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实证研究等法学研究方法,通过比较分析信息网络传播与复制发行、销售之间的交叉与区别,明晰与定位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本质属性和刑事法益范畴,寻求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刑法规制的路径
发布时间:2017.08.23 -
腾讯诉易联伟达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严飞,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职员,住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上诉人北京易联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易联伟达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5)海民(知)初字第40920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
发布时间:2016.11.07 -
同方公司诉湖南快乐阳光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判决书
裁判要点 1、公开销售的涉案机顶盒包装上有关兔子视频开发者的标注,其证明力高于案外人所出具的证明。 2、直接侵权行为人并非网络著作权案件中必需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3、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确定采用服务器标准。 4、主动定向链接是指链接提供者对于被链接内容进行主动整理编排,且其链接仅指向少量有限网站的链接方式。 5、主动定向链接服务提供者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如被链接内容是影视作品,则链接服务提供者
发布时间:2017.02.04 -
称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战狼2》,优酷诉今日头条索赔百万
《战狼2》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根据授权期限,该影片自2017年11月3日通过优酷网独家首发。经公证证实今日头条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战狼2》的定向链接服务,所链接的“阳光宽频网”系由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所运营。经查,“阳光宽频网”未取得《战狼2》作品的合法使用权,今日头条对此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审查。 优酷认为,基于以上事实,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未经优酷许可,为其商业目的将未取得使用授权的涉案作品
发布时间:2018.03.09 -
称擅播视频《一郭汇》,今日头条诉百度索赔
著作权,《一郭汇》自2017年12月29日其每周五更新一期,自首期播放以来,网络用户关注度高,网络播放量大,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除西瓜视频外,其未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一郭汇》节目作品。 原告今日头条认为,百度作为“好看视频”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未经今日头条同意的情况下将今日头条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百度
发布时间:2018.05.16 -
被指擅播电影《美人鱼》,如家酒店被诉索赔30万
因认为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电影《美人鱼》,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该酒店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捷成华视公司诉称,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授权,其享有电影《美人鱼》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授权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捷成华视于
发布时间:2018.05.21 -
爱拼与学而思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上诉人均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深南法知民初字第22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爱拼公司上诉称 上诉人爱拼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第二项、第三项判决,并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二、二审诉讼费全部由二被告人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判数额过低,违反了法律规定。二、上诉人涉案作品创作过程复杂
发布时间:2018.09.11 -
百度擅播今日头条视频《一郭汇》案,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今日头条诉百度擅播视频《一郭汇》案作出一审判决。 海淀法院判定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好看视频”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未经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将今日头条和西瓜视频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此举侵害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
发布时间:2018.08.08 -
因《我在故宫修文物》播放权 潜影和聚力“吵了”起来
,潜影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聚力立即停止侵权,删除聚力视频及其手机客户端上的影视作品《我在故宫修文物》;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法院:聚力侵害了潜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潜影享有《我在故宫修文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聚力在未经许可情况下,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及手机客户端向公众提供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第一集和第二集,侵害了潜影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由于潜影因
发布时间: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