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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丽宝”商标纠纷终见分晓
,主要从事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节能保温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该公司的股东张某曾在泰丽雅公司与海易公司任职。 2015年4月7日,异格公司的第13432033号“BLB璧丽宝”商标被核准注册,顶易公司与其之间的商标纠纷也由此展开。顶易公司与泰丽雅公司、海易公司一同针对第13432033号“BLB璧丽宝”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原商评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
“VOVO”能与“VOLVO”共存于“市”吗?
作为创建于1927年的瑞典知名汽车品牌,“沃尔沃(VOLVO)”品牌名称中的“VOLVO”一词源自拉丁文,意为“滚滚向前”。因认为深圳一家通讯技术企业的“VOVO”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VOLVO”与“VOLVO及图”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瑞典沃尔沃商标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沃尔沃公司)与之展开了一场商标权无效宣告纷争。 近日,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
发布时间:2020.06.02 -
“特種兵”商标注册是否具有不良影响?看看法院怎么判
2020年3月17日, “特種兵”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进行审理。 第三人苗某于2018年5月9日对原告江苏苏萨公司的第11591139号“特種兵 THE SPECIAL ARMS及图”(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要理由为诉争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情形;诉争商标横向排列的五星标识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等级产生误认,构成
发布时间:2020.03.20 -
“3M”与“3LM”之争见分晓
年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砂纸、研磨剂、油漆、小五金器具、化妆品等多个商品类别上。 2017年,3M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其“3M”系列商标先于诉争商标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诉争商标“3LM”与引证商标“3M”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读音、含义等方面相近,且指定商品构成类似,已有在先判决认定诉争商标与3M公司的“3M”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亦有案外第三人类似商标被认定与3M公司的
发布时间:2020.03.25 -
又一起“乔丹”商标案,这回法院怎么判的?
相信关注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读者们一定知道,近年来,在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公司)之间已经发生了多起围绕“乔丹”系列商标的纠纷案。近日,又一份“乔丹QIAODAN”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被公开。该案原告是乔丹体育公司,第三人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下称耐克公司)。 据了解,2015年8月3日,乔丹体育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7573125号“乔丹
发布时间:2020.12.04 -
北京东升永某炸鸡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5.23 -
“吉列锋速3”商标案二审有果
“吉列,男人的选择?!?998年,美国吉列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应用3层纳米超薄刀片技术的“锋速3(MACH3)”剃须刀。时隔近20年后,吉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与剃须刀相关的剃须皂等商品上的一件“吉列锋速3”商标,被手握在先商标“锋速5”与“锋速及图”的汕头市嘉威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嘉威公司)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双方随后展开了一场纷争。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吉列有限责任公司的第
发布时间:2020.01.20 -
撞名“葫芦娃”商标,法院:损害《葫芦兄弟》角色名称权益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两件“葫芦娃HULUWA”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认定两案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均损害了《葫芦兄弟》作品中“葫芦娃”的角色名称权益,分别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2001年商标法(以下简称修改前商标法)所指“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情形,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条速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修改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
发布时间:2020.04.29 -
第3746575号“施崋洛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案
一、基本案情 第3746575号“施華洛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杨奕国(本案原被申请人)于2003年10月9日申请注册,后于2006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婚纱摄影、婚纱录影、摄影”等服务上,经续展现在专用权有效期内;2019年由商标局核准转让予北京雅姿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 申请人于2018年4月27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主要理由为:一、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0.09.01 -
“曼松”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案情摘要 上诉人(原审原告):云南则道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则道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审第三人:石某 第9335126号“曼松”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权利人为云南则道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核准注册在“茶、茶叶代用品”等商品上。石某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在“茶、茶叶代用品、冰茶、茶饮料”商品上的注册违反2001年
发布时间: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