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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律师函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 市场管理者被认定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多起地铁商圈店铺侵害他人商标权纠纷案,并作出判令侵权者立即停止实施侵权行为、分别或共同赔偿商标权人迈可寇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万元至34万不等的判决。 图源网络 涉案商铺屡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迈可寇斯公司系 “MICHAEL KORS”“MK MICHAEL KORS”及 “MICHAEL MICHAEL KORS”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发布时间:2018.07.20 -
北京五八公司与安又心公司、慧贤公司、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五八公司向本院
发布时间: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