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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司法进路 ——从平台的多重角色和多边性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司法对平台治理的补充?;ぷ饔谩1疚奶教值募次夜斗床徽?em>竞争法》在平台治理中的适用问题。 互联网平台的多重角色和多边性引发纠纷的复杂化 一个成功的互联网平台是一个以客户为试点和终点的完整供应链,集成了应用开发商、上下游供应链以及忠实的用户?;チ教ㄉ桃瞪低持械牟斡胝?,除平台企业外,还包括平台内经营者、第三方服务商和消费者等?;チ教ū局噬鲜且桓龆嘣魈?、复杂互动的网络空间,它是这个空间
发布时间:2020.10.28 -
商标、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时法律适用探析
原标题:商标、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时法律适用探析——评北京慧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爬山虎线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 (2019)京0106民初8038号 【裁判要旨】 不正当地将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在先注册商标作为字号注册登记为企业名称,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决停止使用或者变更该企业名称;注册、使用的域名构成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可以根据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12.08 -
“电视剧《龙门镖局》宣传推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电视剧《龙门镖局》宣传推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5)京知民初字第62号 二审案号:(2019)京民终229号 裁判要旨 在认定某一宣传行为是否构成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时,不仅要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分析,也要关注宣传行为的后果是否导致了相关公众的误认,造成了引人误解的实际后果或者可能性。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01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 -
羽绒服“撞脸”,法院辨是非
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羽绒服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涉案羽绒服未侵犯金羽杰公司的著作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了金羽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波司登羽绒服被诉侵权 2018年初,金羽杰公司经公证购买产品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波司登公司生产、北京波司登公司销售的两款羽绒服侵犯其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
发布时间:2020.10.22 -
抄袭 ONLY 及 VEROMODA 服装款式判赔108万
绫致公司系ONLY和VEROMODA品牌的经营,近期,绫致公司将一家以专门销售ONLY及VEROMODA“同款”服装的淘宝店铺“八怡”以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店铺的经营者地晴公司起诉至余杭法院,并要求地晴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余万。 据悉,店铺中的服装虽然被冠上了“BAYI”商标,但款式设计与ONLY和VEROMODA几乎一致。同时,该淘宝店的经营者还通过微信销售上述“山寨”商品
发布时间:2021.04.30 -
模仿他人商业标识的使用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商业标识的作用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是权利主体商誉的重要载体,包含商标、商号、域名及产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经营者在市场经营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若为攫取他人市场利益及侵夺交易机会而采取使用近似商标、包装装潢的现象,则属于“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会损害知名企业在长期经营中积累的市场品牌价值及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基本案情 原告莲花健康产业
发布时间:2023.05.17 -
以虚假点击干扰搜索网站排名结果不正当竞争案
了正常的网络经营活动和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 【案例来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8民初9079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民终3276号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深圳一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一优公司是名为“SEO优化百度排名”的淘宝店铺的经营者。百度公司发现,一优公司经营的涉案店铺
发布时间:2023.05.22 -
北京芭黎贝甜公司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民终43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金光春,住辽宁省沈阳市。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上诉人金光春、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
发布时间:2022.04.12 -
高仿服装,抄袭的“美”怎么管?
一些品牌服装一上市,消费者总能在网购平台找到仿制且价格更低廉的“同款”,几乎已成为服装行业的乱象。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结一起利用知名品牌“江南布衣”服装款式与款号的对应关系吸引流量进行销售的案件,认定该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傍知名服装品牌销售获利已成套路 很多服装企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最新款服装一经发布,各种仿版“同款”就立马出现在各电商平台,除了价格更低,服装的外观与产品款号都和
发布时间:20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