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竞争
-
雇佣黑客攻击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案
近日,石景山区法院审结了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及其两股东、周某、陈某共五被告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一审认定被告B公司、周某、陈某三被告参与实施了雇佣黑客攻击竞争对手软件系统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B公司赔偿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99万余元,被告周某、陈某分别对其中12万元、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判令被告B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及《北京晚报》上连续七天刊登声明以
发布时间:2023.04.28 -
苹果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被罚10万
近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10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该公司称根据其与该三家通信运营商的协议以及定期沟通作出“合理的商业预计”即三家运营商应于2017年为其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提供支持,并将“今年稍后推出”的内容在其官网对外进行宣传。随后苹果公司称因运营商无法实现,又于2017年12月13
发布时间:2023.05.18 -
企业数据权益司法保护的困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重构
【内容提要】 近年来企业数据竞争纠纷案件频出,虽然学界和实务界对数据权益保护有赋权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竞争法模式之争,但是司法实践中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主。法院审理数据竞争纠纷通常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条款、互联网专条和一般条款来解决,但适用这些条款时存在商业秘密范围有限、互联网专条解释难以及一般条款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导致企业数据竞争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企业数据具有财产性和企业
发布时间:2023.06.13 -
国内首起直接片面比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判决要点】 1.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对比广告宣传,但对比广告提供的商品信息应当是全面、客观、充分的。涉及与其他市场竞争者有关的对比时,应遵守经济伦理、慎言慎行原则,对于数据来源、比较方式、比较基准等信息应当进行注释注解,公开尽量多的相关信息和背景资料,指引受众正确理解。而不应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比对,或者以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本案中,百川家居品牌运营方采用了针对某一款特定家具产品
发布时间:2023.05.22 -
故宫将“故宫酒”诉至法院
近年来,故宫博物院凭借丰富的文化资源及匠心的文化创意,推出了诸多“爆款”文化创意产品。2010年至2013年期间,故宫博物院曾与四川一家酒企合作,监制出品“故宫”系列酒,而在监制合同到期后,后者及其关联企业仍然继续使用“故宫博物院监制”字样,并宣传故宫与其有关联,招致故宫博物院的起诉,双方由此展开了一场不正当竞争之辩。 近日,随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的作出,双方孰是孰非有了分晓。四川故宫
发布时间:2023.05.29 -
网游代练绕过防沉迷系统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游戏代练平台绕过“防沉迷”机制,通过让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以商业代练的途径,绕过层层监督实现“游戏自由”,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对一起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组织商业代练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佛山市南海区北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笙公司)提供商业化网络游戏代练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并
发布时间:2023.03.31 -
商业逻辑基础上数据不正当竞争判定规则的调适
编者按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积极推动优化市场环境。 司法实践中,关于数据权益的?;ご蠖嘁?/p>
发布时间:2023.06.12 -
反垄断最好方法是?;?em>竞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作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的重要措施,足见公平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当前市场主体的心声。 近年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已成为我国经济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其中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尤为引人瞩目。一方面,是因为平台经济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2.01.06 -
擅自使用他人官方微博蹭“知名度”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自媒体时代,企业在社交平台开通官方账号进行宣传推广已成为普遍现象。如果企业的官方微博账号等官方自媒体平台经过长期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那么类似于官方微博账号等自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知名度”也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能被不正当仿冒。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及企业官方微博账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件,判决指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官方微博账号,如果
发布时间:2022.03.24 -
腾讯起诉黑灰产业不正当竞争获顶格赔偿
认为“微商截图王”等软件可以生成微信和QQ的对话、红包等截图,并以此收取VIP会员费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将软件的所有者和运营方郴州七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七啸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智恩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部(下称智恩服务部)诉至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两被告赔偿腾讯公司500万元及相关支出费用。 据介绍,本案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判决顶格
发布时间: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