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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行为的反垄断规制思考
技术储备和产业布局,快速占领新一轮信息技术创新浪潮中的竞争焦点,而且已经开始推动新一轮信息产业的技术革命。 全球市场需求持续不振和新一轮信息技术创新步伐加快相并行,促使国家之间的产业竞争不断升级。创新是驱动力,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是增长点,有力促进经济优质快速发展。苹果、谷歌、高通、三星等近年来依托移动智能终端快速成长的跨国企业,屡屡成为知识产权诉求的主角,背后映射出国际龙头企业在标准和专利领域对
发布时间:2017.03.30 -
FRAND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
作者:许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 近日,笔者有幸参加了由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标准化时代知识产权点问题”研讨会,近距离聆听了产业界、学术界、司法界专家围绕标准必要专利问题展开的思想激辩,深受启发。尽管标准必要专利已成为近些年知识产权界的最热门话题之一,但在研讨过程中笔者发现,针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FRAND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就是其中之一。 一
发布时间:2017.07.24 -
苹果申请一项专利或为iOS设备增加面孔识别功能
【赛迪网讯】4月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继续考虑一些方法让用户使用面孔识别技术方便地开关和控制iOS设备。这种技术最终将产生iPhone和iPad中的面孔解锁功能。苹果最近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详细介绍了一种自动用户开关系统。该系统能够利用设备正面的摄像头检测用户面孔为特定的用户锁死、解锁和重新设置一台设备。 然而,除了使用面孔识别技术启用这个系统之外,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技术还适用于多用户iOS
发布时间:2012.04.08 -
蒂森克虏伯考虑将磁悬浮技术出售给中国
据德国《世界报》网站(www.welt.de)3月28日报道,在德国政府宣布慕尼黑火车站至机场的磁悬浮项目因费用问题夭折后,蒂森克虏伯集团表示将在最近几周内直接与中国政府就磁悬浮技术转让进行谈判,转让方式为生产许可或全部出售。如德方出售磁悬浮驱动和控制系统专利,中方可以独立建造和推销磁浮铁路,德方则将丢掉在卡塞尔工厂的220个就业岗位。(德国经商处)
发布时间:2008.04.01 -
安徽芜湖市启动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
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搭建科技金融平台,近日芜湖市启动了全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工作,创新质押贷款模式。 资金缺乏,一直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一大瓶颈,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缺乏实物抵押等一系列问题,做好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是芜湖市抓好科技金融结合政策落实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旨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搭建一条“绿色通途”。 此次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工作对申报企业和拟质押专利
发布时间:2014.04.01 -
2015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560亿
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展明显,全年新增专利权质押金额560亿元,惠及2000余家企业。对其中20件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相关企业当年累计新增销售额37.7亿元、利润3.2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总额达1533亿元,年均增长58%,惠及企业5000余家,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创新成果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6.02.01 -
国知局: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145号)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各地推荐,为充分发挥
发布时间:2016.08.22 -
坦萨中国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裁定书
):泰安现代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创业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军,山东泰山蓝天(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振启,男,汉族,1965年2月2日出生,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2楼1502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泰安市瑞亨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
发布时间:2016.09.14 -
复审委依职权引入公知常识时的举证责任
作者:卓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驳回复审案件[1]。 本案涉及申请号为200810132469.5,名称为“一种彩铃选择方法、系统及相关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简称本专利申请),其申请人为华为公司,申请日为2008年7月11日,公开日为2010年1月13日。 经实质审查
发布时间:2016.10.10 -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作者:焦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一、前言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简称SEP)产生的法律问题是近两年来专利法和竞争法及反垄断法领域热门话题。特别是在“互联互通”的通信领域,技术与标准高度融合,标准必要专利有其特殊的价值。一方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由于在许可其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市场上会产生支配地位,常常与标准实施人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条件的谈判
发布时间: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