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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回答拍成视频,两名被告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一起将知乎回答改编成短视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37万余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原告辛某诉称,2016年11月24日,其在知乎网站上发表了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内容创作的文字回答(下称权利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2017年,辛某发现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片场公司)在新浪微博上传
发布时间:2019.07.15 -
版权应是慕课的第一堂课
完成,慕课讲义则主要由授课教师完成,高校通常采用给予一定工作量认定的方式以回馈教师对慕课的录制和课程建设的投入,校方、平台和教师对于慕课的著作权归属往往采取模糊化处理。国外对于如何解决慕课的著作权权属问题也尚无定论,主要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一是认为校方应与教员充分协商后决定;二是认为慕课应遵循开放性原则,通过知识共享协议分享学习资源。笔者认为,对于慕课的著作权归属问题采取模糊化处理,实质上
发布时间:2019.08.09 -
红色经典:集合多方措施,加强版权?;?/h4>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过程中诞生了大量的红色经典。这些红色经典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其所承载的精神价值,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但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红色经典著作权纠纷案件,这些案件涉及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
发布时间:2019.10.16 -
退休职工起诉烟草公司侵犯著作权
围绕“芙蓉王”牌香烟上的“芙蓉花”图案和“芙蓉”文字,一退休职工同烟草公司打起了著作权官司。 因认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中烟)在其生产销售的“芙蓉王”牌香烟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芙蓉花”图案及“芙蓉”文字涉嫌侵犯了自己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湖南常德的一名72岁退休职工李建忠将其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150万元;而被告称相关图案有合法来源,原告并非权利人。近日,长沙
发布时间:2019.07.09 -
环球公司《悟空》维权一审败诉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环球音乐出版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公司)起诉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下称南孚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环球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截至发稿时,该案尚处于上诉期内。 环球公司诉称,其享有《悟空》(下称涉案歌曲)的词曲著作权。2016年5月,环球公司发现南孚电池在其主推的“猴年限量版电池”广告片(下称涉案视频)中使
发布时间:2019.07.29 -
“BO”图形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案终审有果
原标题:如何判断申请注册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 “你我的碧鸥,有爱的碧鸥。”作为主营高端洗护品牌的企业,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碧欧公司)欲将“BO”图形作为商标注册在洗护用品上,因遭遇他人在先完成作品登记的“BIOU图”美术作品,而引发了一场权利纠葛。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作品登记号为19-2009-F-0186号的美术作品“BIOU图”(下称涉案作品)难以构成
发布时间:2019.08.21 -
拓印的古画像砖图案能否获版权?;ぃ?/h4>
著作权纠纷案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在该案中,法院一审驳回了拓印人主张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诉讼请求。拓印是利用宣纸、墨汁或其他材质,将碑文、器皿上的文字或者图案,清晰拷贝出来的技能,在我国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属于传统非物质文化的组成部分。要获得一份如实反映原始影像的拓片,对于拓印者有很高的技术要求,不同的人基于同一份素材完成的拓印,并不完全相同,国内也有过专门的传拓艺术展,名家完成的拓片在收藏市场也一直受到
发布时间:2020.04.14 -
“乐拼”侵权“乐高”案有新进展,上海检察机关今日提起公诉
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乐拼”侵犯丹麦乐高公司著作权案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亿多元。 “Great Wall of China”拼装玩具等47个系列663款产品系乐高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乐高公司根据该作品制作、生产了系列拼装玩具,并在市场上销售。2015年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某雇佣杜某某等8人,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拆分乐高公司拼装玩具并电脑建模、复制
发布时间:2020.02.28 -
擅播《奔跑吧》,某APP一审被判赔200万!
原标题:擅播《奔跑吧》“播”出侵权纠纷 因认为某APP视频未经授权同步转播《奔跑吧(第二季)》综艺节目(下称涉案节目),侵犯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浙广集团)对涉案节目享有的著作权,浙广集团将经营涉案APP视频的五个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述公司侵犯了浙广集团的著作权,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目前,该案还处于上诉期内。 该案主审法官沙丽
发布时间:2020.03.12 -
疫情期间网络教学的著作权法律风险防范
。首先,学生仅仅是网络传播行为的受众,著作权法仅控制复制、发行和传播等行为,受众的欣赏行为不在其控制范围,学生听课当然不侵权。其次,教师仅仅是网络教学的参与者,疫情期间的网络教学由学?;蛘呓逃鞴懿棵抛橹逑值氖钦庑┎棵诺囊庵?,也应该由这些部门承担相应的著作权风险。 第二,“为何存在风险”,可能有观点认为,教材的所有权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教材(包括网络直播和点播),但这一观点不符合著作权规则。依照
发布时间: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