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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な蟀咐ㄗɡ?/h4>
1.涉及职务发明认定的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号:南京中院(2015)宁知民初字第130号 江苏高院(2016)苏民终988号 原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史某某、杨某某、周某、杨某 【裁判要旨】 专利证书所记载的发明人仅是名义上的发明人,专利证书并不具有证明实际发明人的当然效力。当异议人对记载在专利证书上的发明人身份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相应的合理怀疑
发布时间:2018.04.19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58号| 卫邦科技诉李坚毅、远程智能设备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月28日作出(2018)粤民终2262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坚毅、远程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6342号民事裁定,驳回李坚毅和远程公司的再审申请。 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案专利是否属于李坚毅在卫邦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