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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承认抄袭,赔偿500万并公开道歉
道歉、名誉扫地,是叶永青为抄袭事件付出的代价。 在2019年之前,生于1958年的叶永青是“西南艺术群体”的代表人物之一,还是知名策展人、艺术活动家、四川美院教授。2018年,叶永青在上海余德耀美术馆举办个展“1982-1992无中生有的年代”,展出其1980至1990年代的作品。 左: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90年;右:叶永青的作品,1994年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1950年生于比利时奧伊彭
发布时间:2025.01.24 -
虚拟数字人形象遭侵权?法院: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h4>
基本案情 虚拟数字人甲、乙由原告聚某公司、原告元某公司等四家单位联合制作,其中原告聚某公司为著作权人,原告元某公司负责运营。虚拟数字人甲在各平台拥有超440万粉丝,曾获评2022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年度八大热点事件。二原告主张,虚拟数字人甲、乙形象构成美术作品,虚拟数字人甲形象首次发表于某短剧,虚拟数字人乙形象首次发表于某微博账号。被告某联合创作单位员工孙某某离职后,在被告西某公司运营的CG模型
发布时间:2025.08.20 -
起诉他人著作权侵权,却被法院查出原告可能也不是作者……
高某以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将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然而,其据以发起诉讼的权利基础却被查出存在重大瑕疵,不仅未能提供其为涉案美术作品创作者的有力证据,法院还通过“版权AI智审”系统辅助查明网络上存在多件与该作品雷同的在先作品,且高某行为存在不合常理之处。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称龙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高某是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主张缺乏权利
发布时间:2025.08.15 -
美术作品局部可单独构成作品
【判决要点】 法院认定美术作品局部是否单独具有著作权的判断标准,在于具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并可单独分割使用。法院认为,后来作品的作者只是对较之原有作品而言有所创新的那一部分有著作权,并不能涵盖原有作品的著作权。 原告: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云红河公司”) 被告:倪文贵 来源: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知民初字第287号 【案情简介】 原告红云红河公司委托案外人
发布时间:2017.05.31 -
游戏诉讼中如何确定 “思想”和“表达”
作者:孙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此前曾经说过,游戏会迭代,游戏侵权的手段也在迭代,各个游戏公司经历了2016、2017年的洗礼,逐渐摸清了套路,并逐渐开始针对目前审理中的“bug”进行规避,2018年迎来了侵权3.0时代,其中的代表即是“换皮游戏”?;黄び蜗芳词侵福?em>美术全部进行了规避,而数值策划、技能描述、技能体系、操作界面、商业体系、游戏设计、技能特效完全或者实质性相似。而我们大部分学者
发布时间:2018.02.12 -
米高梅片头“雄狮标识”在先著作权再审判决书
存续的公司。国家版权局签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显示,米高梅公司的美术作品“雄狮标识”(共8幅)于1987年1月1日创作完成,并于同日在美国首次发表。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应适用2001年商标法进行审理。本案中的“雄狮标识”构图新颖,独创性较强,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属于著作权法?;さ?em>美术作品。米高梅公司对上述美术作品在中国进行了版权登记,登记内容为“‘雄狮标识’(共8幅)美术作品于1987年
发布时间:2018.04.17 -
播放量上百亿次的“汪汪队立大功”再立新功,法院判侵权者赔偿50万元
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汕头市佳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佳都公司”)、汕头市澄都智能玩具有限公司(下称“澄都公司”)生产销售“汪汪队立大功”玩具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于斯平玛斯特有限公司(Spin Master)《汪汪队立大功》动画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应当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斯平玛斯特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案情概述 斯平玛斯特有限公司(Spin Master)是
发布时间:2019.09.11 -
著作权中可分割的部分能够独立成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能否单独享有权利?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在一款游戏软件中,作为程序设计和美术设计之间分别享受什么样的权利?权利是否能分割?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如果所述游戏软件中的美术设计具有相当的独创性并可以与原始的软件程序相分离而复制在其他载体上,则该美术设计可以与软件相分离成为独立的作品。至于美术作品与软件作品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10.10 -
对正版模型进行“简单改动”后出售被起诉
一家模具公司。2020年起,为了牟利,他们将目光瞄上了市场上颇为热门的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是万代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万代公司根据该作品制作、生产了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并在市场上销售。 辛、季两人合谋后,先由辛某购买高达模型玩具,在未经万代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对模型进行拆分、扫描,并对高达模型玩具数据“简单改动”后,将数据交给季某某,由他跟设计部员工王某某设计制造模具,在其实际掌握的
发布时间:2023.11.07 -
虫草包装设计是否享有著作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授权协议》,约定陈某将自己创作的“虫草”作品以排他性专有许可方式授权给甲包装厂使用,授权期限为5年,甲包装厂有权就相关侵权行为进行维权。随后,甲包装厂在实体店铺、网店中销售印有“虫草”作品的礼品盒及包装盒。 * 涉案虫草《作品登记证书》附图 偶然机会,甲包装厂发现乙公司生产、某商行销售印有与涉案“虫草”美术作品高度相似的包装盒产品,于是对产品进行了公证购买。 据此,甲包装厂认为乙公司和
发布时间: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