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版权
-
新加坡摄影师在对卢森堡艺术家的版权诉讼中胜诉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AsiaIP获悉,近日,在美国的新加坡摄影师张静娜(Zhang Jingna)在欧洲与卢森堡艺术家杰夫·迪什伯格(Jeff Dieschburg)的版权诉讼案中胜诉。张指责这名具象画家抄袭了她为韩国模特朴智惠(Ji Hye Park)拍摄的照片。 照片中,朴智惠穿着露肩的衣服,侧身站立。她的头发梳成高髻,有一些层层叠叠的松散发丝。她身边还有一朵花。从与朴智惠非常相似的人物到人
发布时间:2024.06.13 -
碧梨等200位音乐人发公开信反对AI侵犯创作者权利
具有巨大的潜力,可以促进人类的创造力,并为世界各地的乐迷带来新的、令人兴奋的体验。不幸的是,一些平台和开发商正在利用人工智能来破坏创造力,损害艺术家、词曲作者、音乐家和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币帐跫业墓判吹馈?2023年10月,三家大型音乐出版商——环球音乐出版集团、康科德音乐集团和ABKCO——起诉了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后者通过从互联网上收集信息和文本来构建人工智能模型,并训练模型
发布时间:2024.04.03 -
Netflix赢得对《虎王》版权裁决再次上诉的机会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一,总部位于丹佛的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表示,将重新考虑今年3月对网飞公司(Netflix)的一项裁决,该公司因热门纪录片《虎王》(Tiger King)中镜头的版权纠纷而遭到起诉。 上诉法院同意听取关于Netflix在节目中使用摄影师蒂莫西·塞皮(Timothy Sepi)的一个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意见,撤销了之前的裁决,该裁决恢复了Sepi的部分诉讼
发布时间:2024.05.15 -
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涉3D全息影像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当下,元宇宙正在从一个科幻概念变为可憧憬的未来。3D全息影像作为元宇宙的具象呈现,持续受到关注。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3D全息投影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其系国内领先的全息显示技...
发布时间:2024.04.16 -
《阴阳师》诉《百鬼物语》游戏侵权案二审胜诉
近日,备受关注的《百鬼物语》与《阴阳师》游戏侵权案终于有了定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认定鲸旗公司、友联公司、爱九游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网易公司100万元。 《阴阳...
发布时间:2024.08.14 -
平台收费与注意义务间关系之检视
作为商业组织,网络平台服务商必然要从其提供的服务中获得收益,向使用其服务的用户收费就是一种常见形式。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平台方收费是否影响其版权注意义务的内容以及如何影响。这一平台收费与其注意义务之间的关系问题关乎各方利益之平衡,明晰的法律调整于此不可或缺。 一、“不负有一般性审查义务”原则 对于网络用户发布的内容,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平台服务商不负有一般性的主动审核义务。无论平台对发布内容的用户
发布时间:2024.09.30 -
索尼诉Datel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版权。索尼称,Datel的产品,包括“Action Replay”软件和“Tilt FX”等配件,允许玩家作弊和修改游戏“MotorStorm:Arctic Edge”的某些方面,例如通过启用无限生命和其他未经授权的好处。该方法涉及将 PSP连接到运行原始游戏的计算机,并使用USB修改控制台的接口以允许访问受限选项。同样,Tilt FX配件为 PSP添加了运动传感器。 因此,该案不涉及Datel
发布时间:2024.10.28 -
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宣判
罚金40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02 各大正规影视平台苦“盗链”久矣 拥有正规版权的内容资源一直是互联网影视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但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平台拥有版权的热门作品被“盗链”传播的现象一直存在。 据介绍,当前盗播最普遍的方式,是通过技术破解各大影视平台的链接技术保护方案,直接获取加密的播放内容链接地址,再通过不法分子开发的APP向用户提供播放。得益于这类影视App技术开发的进步
发布时间:2024.08.19 -
精细化判赔和惩罚性赔偿的探索应当立足产业现实
长期以来,在涉及网络平台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特别是在近年来数量较为集中涌现的短视频著作权争议中,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方式通常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酌定,极少出现适用原告损失或者被告所得进行精细化判赔计...
发布时间:2024.09.04 -
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判赔36万余元
近日,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二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且侵权恶意明显、情节严重...
发布时间: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