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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道路照明装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苏01民初2099号 裁判要旨 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特征通常体现于多个视图,当被诉侵权产品图片未能全面体现该产品的多视图设计特征,但安装示意图能够补齐被诉侵权产品图片未显示的设计特征时,应当以产品安装示意图对被诉侵权产品设计特征进行“解释”,并以“解释”后的被诉侵权产品设计特征与原告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侵权比对。 案情介绍 原告: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飞利浦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01 -
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判断
一、引言 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但分别涉及不同的知识产权领域。外观设计专利权由专利法予以保护,商标权由商标法予以?;?,二者?;た吞宀煌?,但又存在部分相同的表现形式,例如都包含对图案的?;?。因此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出现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相冲突的问题。现行专利法第23条第3款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此,目前在无效程序中
发布时间:2021.11.09 -
涉电动平衡车产品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恩博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惜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惜雪公司)、深圳市银立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立新公司)、深圳市益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裕公司)、深圳市锂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驰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初60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
发布时间:2024.04.19 -
通用汽车在美国就挡泥板外观设计专利提起上诉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通用汽车与汽车后配件供应商LKQ 在挡泥板设计专利纠纷中胜诉的判决,在罕见的全庭裁决中颠覆了外观设计专利法的一个关键要素。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抛弃了一项长期存在的判定设计专利有效性的标准,并将此案发回美国专利局法庭重新考虑。 通用汽车的代表没有立即回应就这一决定置评的请求。LKQ的律师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决定是“确保消费者在
发布时间:2024.05.23 -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等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LIMITED]。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深圳市莫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诉人深圳八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顺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盟公司)、博创移动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公司)、凯锐光电(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锐公司)、深圳市莫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特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
发布时间:2024.03.15 -
“全自动砌块成型机(T10VA)”外观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丁张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前见村海灵大道777号。 上诉人高唐县齐鲁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液压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工公司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
发布时间:2025.03.06 -
最高法终审改判:运动鞋外观设计专利因侵犯彪马在先商标权无效 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点 本案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的典型案例,其裁判亮点集中体现为对“专利与在先商标权冲突”判断规则的精细化适用与司法导向的明确:一是确立权利冲突审查实质标准,明确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在先商标权冲突,需以商标侵权标准为核心,审查专利实施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诉争设计与在先商标是否近似及是否易导致混淆,实质是?;ど瘫耆ㄈ说暮戏ɡ嬗胂颜呤侗鹄丛吹娜ɡ6蔷既隙ā吧瘫晷允褂谩?,结合
发布时间:2026.02.26 -
“暴龙”眼镜被侵权,法院判赔百万!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6.25 -
桶装水外观设计遭仿制,广东高院二审判决仿制链条四方共担赔偿的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6.30 -
专利权侵权中被告应承担的原告律师费确定规则
【判决要点】 被诉侵权设计在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近似的形状之余所附加的色彩、图案等要素,属于额外增加的设计要素,对侵权判断不具有实质性影响。否则,他人即可通过在授权外观设计上简单添加图案、色彩等方式,轻易规避专利侵权,这无疑有悖于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本意。 律师费用的收取系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本院不予干涉。但法律所规定的要求侵权人承担的原告开支,应当限制在合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