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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053085 号“唐妞”商标异议案
基本案情 异议人: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 被异议人:河南某电视台 被异议商标: 指定使用商品: 第11 类“灯泡;乙炔灯;炉用结构框架;冷藏柜;通风罩;蓄热器;消防栓;蒸汽浴装置;卫生间用消毒剂分配器;电暖脚套?!?异议人主要理由: 1. 被异议商标“唐妞”与异议人在先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唐妞”系近似商标; 2.“唐妞”品牌为异议人首推并且迅速闻名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被异议商标与
发布时间:2023.10.11 -
“奶糖女神 NAITANGNVSHEN 及图”商标异议案
一、基本案情 被异议商标: 第53028941号“奶糖女神 NAITANGNVSHEN及图”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黄某倩(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内衣;内裤;睡衣;塑身内衣;T恤衫;鞋;帽;袜”商品上。 深圳美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异议人)对该商标提起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1. 被异议人为自然人,系被异议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商标代理机构借用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进行商标
发布时间:2023.11.28 -
“雾山五行”商标异议案
一、基本案情 被异议商标: 第48682626号“雾山五行”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由福清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在第 25 类“服装;鞋;帽;领带;手套(服装);童装 ;围巾 ;腰带 ;袜 ;皮带(服饰用)”商品上。 衢州市某文化传播工作室(下称异议人)对该商标提起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1.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之规定。 2. 被异议商标
发布时间:2023.11.29 -
第 66336364号“必尝客”商标异议案
一、基本案情 异议人:必胜客国际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佛山市南海区牛乃唐商贸服务部 被异议商标:第66336364号“必尝客”商标 异议人主要异议理由:被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潘惠霞是桐光(佛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必尝客”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
发布时间:2024.11.18 -
异议复审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主张事项
(作者:周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本案要旨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司法审查。根据商标评审规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审理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复审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对于商标局裁定未涉及当事人在复审申请、复审答辩中亦未主张的内容,商评委未予审理的,不应
发布时间:2017.02.21 -
异议复审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主张事项
(作者:周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本案要旨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司法审查。根据商标评审规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审理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复审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评审。对于商标局裁定未涉及当事人在复审申请、复审答辩中亦未主张的内容,商评委未予审理的,不应
发布时间:2017.02.21 -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 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
发布时间:2020.09.28 -
如何判定补充评审理由的效力问题
(作者:刘庆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要旨 为了提高评审效率,当事人在提出商标评审请求时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全部理由,确需增加、变更评审理由的,根据2005年9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次修订的商标评审规则(下称第二次修订的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应当自提出评审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案情 被异议商标为第7183770号“ZKING”商标,由江苏省盱眙捷安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捷
发布时间:2016.05.10 -
如何判定补充评审理由的效力问题
(作者:刘庆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要旨 为了提高评审效率,当事人在提出商标评审请求时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全部理由,确需增加、变更评审理由的,根据2005年9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次修订的商标评审规则(下称第二次修订的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应当自提出评审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案情 被异议商标为第7183770号“ZKING”商标,由江苏省盱眙捷安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捷
发布时间:2016.05.10 -
国知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
2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 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 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