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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再审|“德尔”诉“馨德尔”商标侵权案获赔200万
2020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再审申请人德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吕成伟、许文燕,被申请人博威公司、刘国庚、红仁经营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腾俊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再审申请人称 德尔公司申请再审称:1.被申请人使用被诉侵权的“馨德尔”标识同时还侵害了德尔公司第1765196号“DER”商标的商标权,二审判决相关认定错误。首先,“DER”本身就是根据《汉语拼音方案》的注音规则
发布时间:2021.08.10 -
以营业利润计算侵权获利时的计算方法
以营业利润计算侵权获利时的计算方法 ——(2019)最高法知民终830、831、832、833、834、851、881、886、888号 【裁判要旨】 以营业利润计算侵权获利时,可以采取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及增值税税金,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统称三费)的方式计算,也可以采用销售收入乘以营业利润率的方式简化计算。 【基本案情】 上诉人创造者社区(广州)有限公司(原广州德浩科视
发布时间:2021.07.12 -
软件附条件免费商业使用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软件附条件免费商业使用 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最高法和上海知产法院对长沙米拓商业维权系列案件作出裁判 (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认定被诉侵权人在使用免费商业许可的计算机软件时,未按照授权许可协议约定保留权利人署名的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
发布时间:2021.11.29 -
游戏擅用金庸小说元素判赔2000万
2021年11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完美世界诉玩蟹科技手游《大掌门》中使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四部小说的人物名称、生平介绍、武功、装备、关卡、人物间关系、人物与武功间关系、人物与装备间关系等元素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赔2000万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73民终126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
发布时间:2021.12.13 -
“科罗娜”啤酒商标侵权纠纷案
“科罗娜”啤酒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浙02民初1822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326号 裁判要旨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出售进口商品时必须将外文商标翻译为中文,进口商在销售平行进口商品时,应尽可能保持商品原貌。进口商在平行进口商品上加贴自行翻译的、与权利人在境内注册并使用的中文商标不一致的中文标识,会破坏权利人中文商标与其英文商标之间的对应性,削弱其为提高中文商标知名度
发布时间:2021.12.10 -
员工跳槽引发商业秘密侵权案
一家只有12名技术人员的企业,有10人曾在老东家担任技术研发和销售等工作。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使两家石化企业的商业秘密诉讼划上句号:洛阳明远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明远公司)、程某等7人构成对老东家洛阳瑞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瑞昌公司)经营秘密、技术秘密的侵犯,将一审判决的150万元赔偿额提高到310万元。自此,这场历时4年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尘埃落定。 起诉前员工侵权 成立于1994年的
发布时间:2021.11.16 -
“五粮液”商标侵权纠纷案
“五粮液”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浙8601民初1364号 二审案号:(2020)浙01民终5872号 裁判要点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包括恶意实施侵权的主观要件、侵权情节严重的客观要件。其中,主观要件是指故意侵权,客观上,要求符合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手段恶劣、重复多次实施侵权行为或者以侵权为业等一种或多种情形。 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与倍数方面,应考量与侵权情节的对应关系
发布时间:2021.12.09 -
宁德时代起诉江苏塔菲尔专利侵权获赔2330万
NCM100Ah、NCM120Ah和NCM135Ah的动力电池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构成侵害涉案专利权,请求判令二塔菲尔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亿元等。 被告辩称,原告在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中已经修改了权利要求,意味着专利目前已经处于部分无效的状态,请求中止本案的审理。 法院认为,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二塔菲尔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共同制造、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共同侵害
发布时间:2021.08.30 -
“茧净”消毒商品商标侵权纠纷案
“茧净”消毒商品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川01民初4471号 裁判要旨 商标侵权判定中,对混淆可能性的判断,应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相关公众的消费习惯、标识含义、权利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案情摘要 原告:成都妙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妙春公司) 被告:天津佛罗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佛罗林公司)、四川一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一辰公司)、成都蛟龙龙港大药房(简称龙港
发布时间:2021.11.26 -
“物流信息跟踪技术”发明专利侵权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民终746号 【基本案情】 深圳市帝某网络科技公司系专利号为201210003858.4、名称为“一种国际物流信息跟踪方法及其系统”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认为深圳市东某网络科技公司经营的物流信息查询网站未经许可实施涉案专利构成侵害其专利权,故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深圳市东某网络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05万余元。深圳市东某网络科技公司不服
发布时间:2024.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