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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诉电视猫:聚合盗链侵权与否的里程碑之诉
2016年4月1日下午,乐视网诉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我国首例“以破坏技术?;ご胧┮笞肪啃形诵畔?em>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的案件。知产力作为特约媒体全程听审,现就案件焦点回溯如下。 案由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电视猫”软件未经原告合法授权,避开并破坏原告的技术保护措施,盗链
发布时间:2016.04.08 -
电视回放,是合理使用还是构成侵权?
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国内越来越多的有线电视服务商开始提供电视回放功能,供用户回看。对于该行为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理论上一直有争议。1984年美国的Sony案确立了用户利用VCR(盒式磁带录像机)录制电视节目的时移行为属于合理使用。30余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用户录制节目的数量、质量和传播作品的能力都得到了极大提升。Sony案时移合理使用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已经动摇,不过时移行
发布时间:2016.07.01 -
国内首例云平台传播《我叫MT online》游戏被诉侵权
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阿里云公司断开链接并停止为《我叫MT畅爽版》游戏继续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1 240元。 一审法院认定阿里云公司侵害了乐动卓越公司对涉案游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阿里云公司赔偿乐动卓越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1240元。 二审庭审现场 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上诉人阿里云公司主要认为,云主机服务属于底层技术服务,不应当机械适用
发布时间:2018.04.19 -
浅析GIF动图传播体育赛事的侵权风险
相关市场就是不同的,自然不会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美国受宪法第一修正案影响,特别注重保护言论自由,法院对戏仿作品极大宽容,将其认定为一种极高的转换性使用,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综上可以看出,使用GIF动图报道体育赛事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如果使用GIF动图的媒体未与体育赛事节目权利人签订相关协议,则构成侵犯录像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近几年司法实践中
发布时间:2018.06.04 -
擅播动画电视连续剧《沙家浜新传》,爱奇艺遭版权方索赔30万
免费提供30集动画连续剧《沙家浜新传》在线播放服务。而苏州数码公司作为涉案影片的唯一合法著作权人,从未向爱奇艺授权,爱奇艺的行为已经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被告对涉案影片进行了内容简介和目录推荐,播放次数高达125.4万次,在每集的片头插入了50秒的视频广告,从而获取利益,可见其主观恶意明显。”苏州数码公司表示,爱奇艺以同样的方式,对同一作品反复实施多次侵权,情节特别严重。 苏州数码公司表示,他们
发布时间:2018.10.26 -
“快牙”擅播《青云志》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称石景山法院)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诉邻动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邻动公司)侵犯电视剧《青云志》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邻动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快牙”APP平台上播放电视剧《青云志》,侵犯腾讯公司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6万元。 腾讯公司诉称,其拥有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
发布时间:2019.01.24 -
快手诉华多侵权一审获赔两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起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多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PPAP”(时长36秒)和“这智商没谁了”(时长18秒)两条短视频(以下统称涉案视频)构成作品,华多公司侵犯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判决华多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各1万元及相应的合理开支。 快手公司系快手APP的
发布时间:2018.11.27 -
擅自利用“VR热播”引纠纷
授权取得涉案影视作品《妄想症》《四大名捕2》《火锅英雄》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热波公司未经原告合法授权,在其运营的应用软件“VR热播”IPAD端,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热波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被告热波公司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爱奇艺公司基于授权继受取得涉案三部作品的独占性
发布时间:2018.12.26 -
同服务器跨平台转发他人作品的侵权判断
网易公司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网易公司停止在其网站上使用图片并要求网易公司支付赔偿金及合理费用1万元。网易公司辩称,其网站中包含被诉侵权图片的文章来源为微信公众号“碎悦”,系用户“碎悦”先行将文章上传至涉案网站媒体开放平台“网易号”后,再由网易公司工作人员转载至同一网站的“荐新闻”栏目中。 审判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涉案文章及图片在网易公司网站页面
发布时间:2019.05.28 -
因私人影院擅播《黄金时代》,优酷诉至法院索赔100万余元
因认为私人影院未经其许可擅播电影《黄金时代》,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金运玖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乐迪视听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定金运公司侵害了优酷公司就涉案影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金运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 原告优酷公司诉称,其经授权享有电影《黄金时代》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