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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专利?;さ穆肪堆≡?/h4>
2016年9月9日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周翔审判长于西南政法大学作了题为“专利?;さ穆呒刖?---从专利司法实践谈《专利法》第四次修订”的讲座。 在这次讲座中,周翔审判长结合专利司法实践,探讨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正的相关法律问题。因本次讲座信息量大,我们将分成三次来推送,本文主要介绍“专利?;さ穆肪堆≡瘢核痉ū;び胄姓;ぶ冉稀?,后续内容将尽快陆续推送。 对于专利?;さ穆肪堆≡?/p>
发布时间:2016.09.13 -
试论标准必要专利停止侵权责任之成立条件
作者:王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一、“标准”与“标准必要专利” 1.何谓“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第六条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四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是指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指的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时所制
发布时间:2017.02.03 -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代理机构的确定
(作者:周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要旨】 在专利主管行政机关通过相关途径已经知悉代理机构变更的事实,尤其是在其已经接受了变更之后的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申请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未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专利主管行政机关亦应当通过变更后的专利代理机构送达相关文件。 【案情】 申请日为2008年3月1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月13日,专利
发布时间:2016.07.15 -
从司法审判实践看专利法第四次修改
作者 | 周翔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 一、专利法修改历程 我国专利法自1984年颁行以来,经历过三次大修。 1、第一次修法。1992年第一次大修,是为了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关于?;ぶ恫ǖ牧陆獗竿肌分凶鞒龅某信担⒂氲笔币丫境尚偷腡RIPS相一致,主要修改内容有:扩大专利?;さ募际趿煊?,对化学物质、药品、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给予专利?;ぃ磺炕?em>专利权的效力,赋予专利权人制止他人未经许可而进口
发布时间:2017.06.28 -
关联专利可用来解释涉案专利功能性特征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陈瑶瑶) 【案号】 (2015)沪知民初字第512号 【裁判要旨】 功能性特征的识别及其?;し段У娜范ㄒ恢笔?em>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难点。本案判决的典型意义在于,囿于举证限制,在功能性表述特征是否应识别为功能性特征或其例外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下,虽根据举证规则认定该功能性表述特征为功能性特征,但创造性地运用专利申请日前权利人申请的关联专利来解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关联专利所涉相同或类似
发布时间:2017.05.12 -
专利先用权不包含公开使用权
本案要旨 专利先用权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因此,这类先用权不包括超出原有使用范围的公开使用。 简要案情 吴铭华、袁勤俭、何海平于1994年7月20日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住宅油烟无阀排放管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5年4月14日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日为同年6月7日,专利号为ZL94224338.2。其
发布时间:2007.09.12 -
翻译费用下降激励英国发明者
伦敦讯 据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消息称,新的专利立法将为英国发明者和企业每年节省1000万英镑的费用,根据该法的规定,发明者和企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翻译。 从2008年5月1日伦敦协议生效开始,平均每项欧洲专利的翻译费用将减半。 知识产权部部长Baroness Morgan表示:“法国政府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首先导致1999年巴黎所发生的变革。伦敦协议将极大地减少欧洲专利申请的
发布时间:2008.02.04 -
印度欲成为五大制药创新中心 四年造50万岗位
十分之五的新药将得益于印度的研发。我们也将确?;竦米约旱囊┢?em>专利。
发布时间:2009.03.04 -
FTC驳回Google禁售iPhone要求:专利抢劫
北京时间12月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表示,Google要求法院禁售侵犯标准关键专利的iPhone、iPad,这将对市场竞争、企业创新和消费者利益带来危害。 FTC在递交给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文件中表示,Google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部门要求在美国禁售iPhone、iPad的申请被地方法院驳回,这是正确的判罚。 文件指出,苹果产品侵犯的摩托罗拉移动专利都是标准关键
发布时间:2012.12.12 -
美国采用专利分类新体系的原因探究
2010年之前,世界主要专利分类体系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专利分类(IPC)、欧洲专利分类(ECLA)、美国专利分类(USPC)和日本专利分类(FI/F-term)。这些分类体系在分类原则上的差异以及各自存在的局限性,给利用其他国家专利文献者造成困难,人们一直在寻求一个“全球性”的专利分类体系以满足多种专利检索需求。 鉴于此,2010年10月,美欧宣布合作开发联合专利
发布时间: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