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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因素作为酌定损害赔偿数额考量因素的司法适用
关键词: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损害赔偿 惩罚性因素 裁判要旨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法定赔偿属于法律规定的计算赔偿数额最重要方式之一。司法适用法定赔偿方式酌定赔偿数额时,可将惩罚性因素作为酌定赔偿数额的考量情节。人民法院应将个案中的惩罚性因素作为采用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的参酌指标,通过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遏制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司法裁判应当围绕被诉侵权人主观故意、侵权
发布时间:2024.06.07 -
《民国报纸总目》著作权纠纷案
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故依法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结合涉案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费用以及使用权利作品的比例,计算确定徐某实际损失数额为70万元,并综合考虑中某书局侵权故意明显、情节严重等情形,对徐某适用1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中某书局赔偿徐某经济损失14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历史文献类智力成果知识产权?;さ牡湫桶咐?。本案对于历史文献类智力成果的
发布时间:2024.10.17 -
刍议以利润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数额应以填平权利人损失为限。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以实际损失等可以确定为前提,而且侵权行为人应符合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的特点,体现预防和制裁不法行为的功能。 案情简介 德国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下称阿迪达斯公司)系第3336263号“adidas”商标、第3921767号“adidas及图”商标、第169865号图形商标、第3938968号图形商标、第1493354号图形商标、第G730835号图形
发布时间:2020.09.17 -
漫谈惩罚性赔偿中“恶意”要件的认定
自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来,我国部分法院作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判决,对于打击商标恶意侵权行为无疑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此类案件还是较为少见,以至于每当此类案件出现时,相关法院及媒体都会当作典型案例来进行宣传,公众对“惩罚性赔偿”的新闻也依然表现出较高关注。 笔者认为,惩罚性赔偿之所以在司法实务中比较少见,主要难点有二:一是作为加倍计算的基数“权利人损失
发布时间:2019.09.30 -
“惠氏”商标之争引发3055万元赔偿
,认定广州惠氏等六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产品包装及宣传册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狮子”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青岛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惠氏公司)将“惠氏”作为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六被告侵权恶意明显,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适用惩罚性,判决广州惠氏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55万元,全额支持了美国惠氏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请求。 两个惠氏,法庭对峙 公开资料
发布时间:2021.01.21 -
以惩罚性赔偿让专利侵权无可遁形
从2014年开始启动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历时6年,终于落锤定音。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 随着专利商业价值的日益凸显,我国
发布时间:2020.10.23 -
专利侵权纠纷中惩罚性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及注意事项
随着强化知识产权?;さ恼?em>性指导不断深入,立法层面上继《商标法》后,《民法典》引入了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一般性规定,随后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中也正式对侵害专利权的惩罚性赔偿做出了具体规定。即,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砬趾χ恫袷掳讣视?em>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中则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这两个适用要件进行了解释,并列举了相应情形
发布时间:2023.06.06 -
国内两净水器龙头企业间专利纠纷案
近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某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深入探索运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成果,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切入点,依法主动适用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对剩余部分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罚,使“真创新”受到“真?;ぁ保案咧柿俊笔艿健把媳;ぁ薄W钪?,通过创新的司法理念,有效促成二审和解,解决了两家国内净水器龙头企业间长达多年的数起核心技术争议,实现了良好
发布时间:2024.04.17 -
韩国高等法院首次就故意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判处惩罚性赔偿
近期,韩国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决。在评估如何就故意的商标侵权以及恶意行为进行赔偿时,高等法院将适用该地区最近所采用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纳入了考量”。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自由裁量类型的裁决,如果法院认为侵权者的所作所为是极其错误的,而且认定这样判罚是合理的话,那么法院就可以与实际损害赔偿一起向被告判处这种惩罚性赔偿。根据现有的规定,惩罚性赔偿目前的上限为实际赔偿金额的3倍,但也
发布时间:2025.02.24 -
制造销售假冒“华为”交换机,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2000万元
因认为某集成公司等六被告大量制造销售假冒“华为”品牌的交换机,构成侵害商标权行为,原告某技术公司将六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六被告停止侵权,并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六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开支35万元。海淀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六被告制造销售假冒“华为”品牌交换机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六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
发布时间: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