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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保护在先权利
(作者:陈永华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要旨】 在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当被控侵权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权利商标构成近似,且两者发生权利冲突时,是否必然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与误认,又如何适用诚实信用原则?;ぴ谙?em>权利。 【案情】 2008年5月20日,康齿灵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2080’S”商标。2010年6月21日,国家商标局出具第6734292号
发布时间:2017.01.04 -
专利申请文件修改不能超范围应如何理解
1992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000年和2008年的《专利法》保留了这一规定。在当前专利授权确权的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范围,存在一些争议。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简要分析
发布时间:2013.10.10 -
语境主义视角下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案例评析
(作者:刘庆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 在拙作《语境主义视角下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一文中,笔者将语境主义的认识论引入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认为应当基于专利权利要求的语境对权利要求作出合理解释,一方面要防止以解释的名义将专利权利要求限缩于专利说明书中特定的实施例,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脱离权利要求的具体语境仅以其字面含义确定其?;し段У拇砦笄阆?。 下面,笔者结合两个案例予以说明。 案例1
发布时间:2016.02.23 -
当商标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ぴ谙?em>权利
(作者:陈永华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要旨】 在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当被控侵权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权利商标构成近似,且两者发生权利冲突时,是否必然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与误认,又如何适用诚实信用原则?;ぴ谙?em>权利。 【案情】 2008年5月20日,康齿灵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2080’S”商标。2010年6月21日,国家商标局出具第6734292号
发布时间:2017.01.04 -
专利申请文件修改不能超范围应如何理解
1992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000年和2008年的《专利法》保留了这一规定。在当前专利授权确权的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范围,存在一些争议。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简要分析
发布时间:2013.10.10 -
语境主义视角下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案例评析
(作者:刘庆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 在拙作《语境主义视角下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一文中,笔者将语境主义的认识论引入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认为应当基于专利权利要求的语境对权利要求作出合理解释,一方面要防止以解释的名义将专利权利要求限缩于专利说明书中特定的实施例,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脱离权利要求的具体语境仅以其字面含义确定其保护范围的错误倾向。 下面,笔者结合两个案例予以说明。 案例1
发布时间:2016.02.23 -
浅谈商标申请禁止条款
作者:赵兵 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 所谓商标,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广大生产经营者对于自己品牌?;ひ馐对嚼丛角?,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商标申请量大幅增加。虽说商标权属于私权利,但是作为一个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商标的本质作用与市场、消费者等社会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因此必须要对这个私权利予以限制,维护良好
发布时间:2018.01.04 -
商标反向混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于美国知名学者托马斯.麦克卡瑟的著作《商标与不公平竞争》,即在购买商标在先权利人产品时,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在后使用商标的人的产品,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许可、投资等关联关系。 商标的反向混淆不同于商标的正向混淆,也即俗称的搭便车和傍名牌,商标的正向混淆侧重于在后商标权利人恶意攀附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商标的反向混淆则侧重于通过大规模的市场宣传,在短期时间内使在后商标的知名度大幅度
发布时间:2018.01.10 -
“郑58”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二审有果
申请再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而引发的侵权纠纷屡见不鲜,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大部分案件中,权利人所获赔偿额相对较低,该案的高额判赔具有积极意义。有专家表示,侵权赔偿额较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权利人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另一方面在于涉及的侵权主体多为中小微企业,且侵权形式较为复杂,给权利人维权、取证等带来不小的困难。对此,有专家建议,要加强植物新品种的?;?/p>
发布时间:2018.07.25 -
浅议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修改超范围判断中的作用
在目前中国的专利实践中,修改超范围一直是审查意见中经常提出的问题,同时也是最令申请人和代理人困惑且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如何证明修改的内容是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更困扰着广大申请人和代理人。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案例,浅议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修改超范围判断中的作用。 引论 “修改不得超范围”对应的法条是《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该条第一款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