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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摄影视频是否构成类电作品?淘宝店家售卖视频一审被判侵权
因认为申屠某某在淘宝店铺上售卖包含《延时北京》(以下简称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周某某将申屠某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淘宝店铺和百度云盘上的侵权内容和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15270元。 8月1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涉案视频构成类电作品,被告在淘宝店铺出售包含涉案视频文件的行为侵犯了周某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
《狂飙》解说短视频被诉侵权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万元,共计98万元。事实与理由:一、原告针对《狂飙》享有著作权以及竞争利益,系本案适格原告。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系网络视频平台爱奇艺网站及客户端(以下简称“爱奇艺平台”)的经营者。爱奇艺秉承“悦享品质”的品牌口号,为用户提供丰富、高清、流畅的专业视频体验,积极推动产品、技术、内容、营销等全方位创新。海量优质的影视节目资源是爱奇艺平台的竞争优势之一。爱奇艺平台中大量作品为全网独播内容,供爱奇艺会员用户专
发布时间:2023.12.05 -
视频聚合盗链行为的可责性分析
众所周知,获得影视资源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一般需要支出高昂的购买费。在向用户提供作品时,视频网站还需要支付服务器存储和网络带宽等成本。视频网站均希望己方网络资源被访问、被搜索得越多越好,尤其在当下“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各大视频网站为争夺流量,竞争可谓空前激烈,因为流量意味着收益,关系到网站的生存发展。然而,对于视频聚合盗链行为,各大网站均是绝对反对和禁止的。 视频盗链行为及其危害 视频盗链
发布时间:2020.06.30 -
短视频二次创作使用作品合法性?;幕夥桨?/h4>
内容提要 平台用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进行二次创作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已经成为短视频产业发展的焦点法律问题之一。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下,绝大多数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行为既不构成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连接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和平台用户的短视频平台企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短视频平台企业兼具经营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应将维持产业的生态平衡定位为其经营目标及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效率
发布时间:2025.01.14 -
全国首例AI文生视频案
近日,《庆余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将某AI剪辑软件的开发者告上法庭,指控其利用AI技术切割、拼接剧集片段,诱导用户生成侵权视频并广泛传播。 案情简介 最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发现自家热播剧《庆余年》被人“动刀”了!原来,某网络公司开发了一款软件,里面有个“AI”一键成片功能,用户输入相关内容后,可将影视作品切成3到7秒的短视频,存到服务器上直接向用户提供。 听起来挺高科技?但
发布时间:2025.02.17 -
短视频“叙事套路”相似,构成抄袭吗?
“悬疑反转”“重生复仇”“职场逆袭”……短视频创作中的“叙事套路”相似,构成抄袭吗?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一起涉短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中作出判决,明确了剧情类短视频创作中的版权?;け呓?。 案情简介 某短视频平台千万粉丝博主A的短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热议,点赞数高达157万。然而,同一短视频平台博主B称上述视频“抄袭”了自己先前发布的短视频。B所在的MCN公司甲公司将A所在的MCN公司乙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1 -
在他人店铺内拍摄短视频用于自身宣传,是否构成不正当
当下短视频平台已成为企业展示自身实力的重要窗口。然而,部分商家为获取流量,竟将他人经营场景包装为自身案例。近日,城关法院审结一起因短视频引发的装饰装修及家具销售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认定被告兰州某装饰公司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基本案情 七里河区某经营部,主营家具销售及零配件业务。兰州某装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家具销售、装修服务等,与该经营部存在业务重合。兰州某装饰公司在短视频平台开设“某
发布时间:2025.06.19 -
涉网络短视频二次创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裁判心路
短视频行业因较好地满足了网络用户高效获取信息资源或社交娱乐的需求,迎来了成长爆发期和发展红利期,但著作权侵权现象也愈演愈烈,以“洗稿”“未经授权使用”“未经许可传播”为主要表现形式。基于短视频行业高速发展势头、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需求和国家坚决整治短视频版权侵权的政策背景,短视频二次创作侵权行为认定问题成为当前理论和实务界的难点热点问题,侵权行为规制和问题治理显露强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笔者
发布时间:2025.08.25 -
视频广告过滤行为与技术中立
浏览器过滤视频网站的广告已不是新鲜事,实践中也有不少因过滤视频广告而引起纠纷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中的过滤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尚存在诸多争议。随着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又有一些新的问题产生: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的行为是否属于新法第十二条中互联网条款规制的范围?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大义之举,还是不当攫取他人利益以求谋取竞争优势的食人而肥之行?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
盘点2019版权领域大事件
化运营以及用户为正版付费的理念深入人心,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与广告收入双轮驱动的商业模式已经形成。在此基础上,面对充满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以及不断迭代的业态模式,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积极进行结构调整、运用新兴技术、提升创作质量、布局海外市场,以此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当前,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网络视频仍是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三大支柱,三者合计贡献85%的网络版权产业份额。与此同时,短视频
发布时间:20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