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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下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司法?;?/h4>
作者: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市场中同类产品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关系,除了使用类似的商标或者名称外,竞争者还可能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包装装潢来达到攀附知名商品的目的,因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因其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意义而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单独以“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案由的案件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一般商品的包装装潢单独起到识别作用的很少,其作为
发布时间:2017.07.18 -
深圳市青科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上诉案判决书
商标局经核准予以注册,注册号为1380908,有效期限为200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6日止。原告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8类的游戏机、积木、智能玩具等。原告获得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后,有使用的事实,原告使用的产品为“儿童早教机”、“电子积木”等。1999年4月26日,被告深圳市青科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学习机的生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2000年2月28日,被告经国
发布时间:2016.03.08 -
商誉载体的承续条件:评可口可乐“新瓶装旧酒”
logo,也不会有人误会这是百事可乐。 (去除Coca-Cola 字样的可口可乐瓶的外观) 无独有偶,可口可乐公司还将一种新版的光面弧形瓶立体形状在欧盟申请注册为商标(如下图)①,指定使用于第6、21、32类的商品。显然,相较之前可口可乐大名鼎鼎的立体商标而言,新的商标显得非常普通。不幸的是,这一商标申请却在近日遭遇挫折。审查员及上诉委员会均以缺乏显著性为由对该申请予以驳回。接连失利后,可口可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4.01 -
从“天价碎片”看名人姓名商品化权!
如何评价这种现象呢?在广义的知识产权法上,这些并非普通的碎片,而是附着了名人商品化权的物品。 商品化权,又称形象权,是指将形象(包括真人的形象、虚构的人及动物形象)付诸商业性使用的权利。商品化权?;さ男蜗竽依ㄖ赶蛘媸等宋镄蜗蠛托楣菇巧蜗蟮母髦中蜗笤兀ㄈ宋镄は瘢òㄉ硖宀课?,如腿模广告中的模特的腿部)、姓名、作品、具有人格属性的物品等(如刘翔的签名、姚明的球衣、贝克汉姆踢过的足球),只要能
发布时间:2016.09.18 -
现行法下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司法?;?/h4>
作者: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市场中同类产品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关系,除了使用类似的商标或者名称外,竞争者还可能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包装装潢来达到攀附知名商品的目的,因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因其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意义而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单独以“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案由的案件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一般商品的包装装潢单独起到识别作用的很少,其作为
发布时间:2017.07.18 -
知识产权产品使用者侵权责任之解析
作者:张伟君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所称的“知识产权产品”是指依据专利技术制造的专利产品,作品的复制件以及标有商标的商品。一般而言,经过专利权人、著作权人或商标权人许可而生产或制作的专利产品、作品复制件以及标有该商标的商品,使用者购买后使用该产品,并不需要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这是因为,一方面大多数知识产权都不享有控制他人使用知识产权产品的专有权利;另一方面,即便如发明
发布时间:2018.03.29 -
浅析注册商标的?;び氡凰咔秩?em>商品商标知名度的关系
作者:王艳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要 旨 注册商标作为一项标识性民事权利,商标权人不仅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标识,更有权使用注册商标标识其商品或者服务,在相关公众中建立该商标标识与其商品来源的联系。相关公众是否会混淆误认,既包括将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商品误认为商标权人的商品或者与商标权人有某种联系,也包括将商标权人的商品误认为被诉侵权人的商品或者误认商标权人与被诉
发布时间:2018.01.12 -
谈谈反法中“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
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系2017年修订。相对于修订前,反法作出了很多重要的变化。例如第六条: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不难看出,相比修订前的反法,修订后的反法不再有“知名
发布时间:2019.03.13 -
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成商品出售是否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 黄武双 市场上经常出现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为钥匙扣吊坠、项链吊坠、小背包等现象,这种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成商品并出售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的基本功能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由于并未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用作商标,而是制作成了商品,因而很难归入已经达成共识的两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混淆和淡化。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
发布时间:2019.11.05 -
销售巨额假冒星巴克咖啡,五人获刑
2019年12月18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的特大假冒星巴克VIA咖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邓某城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到1年9个月缓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300万元到10万元不等,禁止2名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考验期内从事生产、销售咖啡的经营活动,判处被告单位双善公司罚金320万元,上述被告人及单位违法所得120余万元上缴国库,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发布时间: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