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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专利侵权时一定要启动专利无效程序吗?
众所周知,在现代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利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律工具进行市场争夺与打击竞争对手,逐渐成为业界新常态。在企业被诉专利侵权时,及时启动宣告对方专利无效的法律程序,是一种优选的、强有力的解决侵权纠纷的手段。宣告对方专利无效有以下三点优势。 首先,只要能将侵权纠纷原告方的专利权成功无效掉,其权利基础即不复存在,自然就可以彻底解决被诉专利侵权纠纷的问题,进而解决影响已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发布时间:2023.05.12 -
评析“左心耳封堵器”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浅谈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法律适用 2021年1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250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左心耳封堵器”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310567987.0)(下称涉案专利)全部无效。涉案专利权人是业界一家知名企业,专利所涉及的左心耳封堵器通过采用介入的手术方式堵塞心脏左心房前侧壁上的左心耳,可预防血栓栓塞,涉案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11月14日。 该案焦点在于证据
发布时间:2022.06.21 -
普源精电专利权胜诉 鼎阳科技无效宣告请求被驳回
集微网消息,近日,科创板电子测量仪器巨头普源精电与鼎阳科技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有了新的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做出了三件审查决定,驳回了鼎阳科技对普源精电所持有的三项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维持了普源精电的专利权有效。 此前,普源精电曾先后对鼎阳科技及其产品经销商上海峰时提起专利诉讼,指控其侵犯了普源精电的五项发明专利,要求其赔偿近6000万元。鼎阳科技则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和对普源
发布时间:2023.08.25 -
硅芯电子专利被无效 近亿元专利纠纷撤诉
民初6715号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拉锯4年,关于“LED显示系统”的专利纠纷案暂时落幕。 硝烟四起的战?。喝蛑苄岢?em>无效请求 在显示行业,随着全球产业竞争圈的逐渐缩小,企业之间的专利战争硝烟四起,厮杀激烈。近年来,企业不仅面临着国内企业的竞争,也要与国外企业进行较量。在面对专利诉讼时,提出无效审查申请则是企业驾轻就熟的应诉手段。 此次发布公告的艾比森此前也采用提起专利无效申请的方法应对过美国
发布时间:2023.10.18 -
“石墨放电隙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
取值,进而通过公式确定电容值。因此,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被诉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典型意义】 该案裁判探索了涉参数方程式权利要求的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具体判断,有助于促进提高专利质量,更好实现专利法“以公开换?;ぁ钡闹贫瘸踔浴?附件:某电子公司与国知局“石墨放电隙装置”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原文
发布时间:2024.03.12 -
“妇科中药栓剂”发明专利确权案
、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该案裁判充分考虑中药组合物专利的发明特点和中医辨证施治的基本原理,厘清了中药组合物专利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以及创造性判断的认定标准,有利于有效?;ぶ幸┳楹衔锓⒚鞯拇杏氪葱?。 附件:某制药公司与国知局“妇科中药栓剂”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原文
发布时间:2024.03.11 -
评析“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无效案
创造性审查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 涉案专利名称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110269715.3),专利权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公司)。 该案审理涉及多个无效理由,但焦点问题为创造性的审查。本文重点阐释关于创造性评判过程中对于权利要求和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整体考量的审查思路。 案情分析 涉案专利涉及LTE物理层技术
发布时间:2024.05.28 -
评析“用于序列操纵的系统、方法和优化的指导组合物的工程化”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序列操纵的系统、方法和优化的指导组合物的工程化”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380070567.X),其涉及有“基因魔剪”之称的 CRISPR-Cas9技术在真核细胞中的应用。该案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包括优先权不成立进而导致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不支持、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核心焦点问题在于:当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PCT申请的
发布时间:2024.06.25 -
“磁共振成像方法”发明专利确权案
参考意义。 附件:某磁共振公司与国知局“磁共振成像方法”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原文
发布时间:2024.03.13 -
“高压自紧式法兰”发明专利授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440号 【基本案情】 成都植某机械科技公司系申请号为201611044305.8、名称为“一种高压自紧式法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专利授权行政程序中,申请人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β<α”。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修改超出了原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作出维持驳回涉案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