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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HeyJuice”被侵权,和聚公司索赔500万
饮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不仅擅自将与和聚公司“HeyJuice”商标近似的标识使用在其所提供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上,而且其所提供的商品-果蔬汁饮料,又与和聚公司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共存于市场上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认为二公司所提供的商品为和聚公司“HeyJuice”品牌的系列产品。北京茶桔便饮店和杭州奇异鸟饮品公司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其商品上使用与和聚公司相似的商标,并以此谋取暴利,构成商标
发布时间:2018.04.11 -
名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对被异议商标的来源给予合理的解释,其行为难谓正当,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损害了他人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异议商标是否损害了“汪滔”先生的在先姓名权。对于姓名权的保护问题,《商标审理标准》中有明确规定: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可能造成损害的,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
发布时间:2018.08.21 -
称商标权遭侵犯,学而思教育公司起诉索赔30万
混淆误认,损害了学而思教育的商标权益。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审查之义务,使得北京京瀚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行为在其网站中大肆发布,给学而思教育造成损失,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时间:2018.06.11 -
如何判断图文组合商标与文字商标是否近似?
,该自然人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历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起诉、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两审诉讼程序,该自然人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院支持,涉案“方正寒育”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 案件评析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作为商标权利人提起异议、无效最常使用的相对理由,相关案件中争议焦点主要为商品或服务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是否容易造成混淆误认。 在权利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诉争商标为
发布时间:2019.03.27 -
“ONLY”商标纠纷见分晓,涉案争议焦点受关注
申请不予核准,在其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核准。时尚汇公司不服该裁定,于同年3月19日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2015年3月2日,商评委作出异议复审裁定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据此裁定对诉争商标在诉争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 时尚汇公司不服商评委作出的复审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诉争商品与引证商标
发布时间:2018.02.22 -
认为苏富比拍卖行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易造成混淆误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商评委被诉决定
商标和引证商标一、二均含有英文部分“EST”,就忽略了其他要素特征而认定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一、二构成近似商标。 原告已对诉争商标进行了大量的使用和宣传,使该商标在中国消费者当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消费者能够轻易将原告具有很高显著性的诉争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进行区分。因此,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会引起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混淆或误认。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被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
近似商标会侵权吗? 解析近似商标的影响
大家讲解一下擦边球商标是否会侵权以及危害吧! 近似比较:如果是文字商标,主要是针对字形、读音、含义等是否相似。如果是图形商标,主要针对外观为准,一般说来,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而实际上的近似,还需要结合市场情况,以及消费者是否容易错误认识。 近似商标的影响 品牌商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擦边球商标的出现,又是对企业发展的极大阻碍,而且,即使有企业因为擦边球商标
发布时间:2018.06.08 -
收案信息|茅台酒厂“茅合”商标被无效 茅台酒厂诉至法院
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混淆误认。诉争商标的注册已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二、茅合公司的其他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综上,茅合公司的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茅台公司不服被诉裁定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其主要起诉理由为: 一、原告申请诉争商标是为防止其“茅台”商标被他人恶意模仿,是出于维护自身权利需要的防御性注册。 二、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
发布时间:2018.07.27 -
“关羽牌”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裁定书
近似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二者包含的文字都指向同一历史人物,而造成混淆误认。3、“关羽”和“关公”文字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不能由第三人独家进行垄断使用。4、其他的“关公”和“关羽”注册商标存在共存情形,对诉争商标不予注册显示公平。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
发布时间:2018.08.08 -
唱吧炫舞侵害“炫舞”商标权二审判决书
有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二、“唱吧炫舞”的显著识别部分为“炫舞”,即便通过各种方式标明游戏的经营者,也不影响被诉行为中对于“唱吧炫舞”的使用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故被诉行为侵犯了被上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三、一审法院判定的赔偿数额合理,不存在数额过高情况。 一审原告诉称 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掌娱公司连续一个月在新浪网(网址为www.sina.com)、搜狐网
发布时间:20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