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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人工智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宣判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汇聚着数十万家企业,其中不乏科技创新企业;作为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浦东新区着力打造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引领地。对于企业,尤其是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来说,商业秘密是创新发展的核心内生力,更是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宝贵资产。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人工智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有了结果。 案发:机房里多出一台电脑 浦东新区张江地区
发布时间:2024.08.06 -
人工智能与著作权边界初探:技术进步下的法律挑战与思考
目次 一、人工智能生成与在先作品相似的内容导致的侵权问题 二、训练人工智能时使用作品导致的侵权问题 三、是否需要创设“机器学习权” (一)复制权与复制行为 (二)复制行为与“临时复制” (三)“临时复制”与使用作品训练人工智能 四、结语 【摘要】在人工智能生成与在先作品相似的内容导致的侵权问题上,需要遵循思想表达两分法。在算法设计合理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完全可能与任何受著作权法?;さ南钟?/p>
发布时间:2024.10.11 -
上海市人工智能知识产权?;ぷㄒ滴被岢闪?/h4>
7月26日,上海市唯一一个人工智能知识产权?;ぷㄒ滴被嵩谛旎阏浇遗瞥闪ⅰ?这一专委会成员将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关高校等推荐的具有人工智能技术背景的专家组成。专委会下设秘书处,将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指导、徐汇区知识产权局支撑下开展工作。 上海市人工智能知识产权?;ぷㄒ滴被岢闪⒑?,将重点聚焦分析研判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と鹊愫颓把匚侍?/p>
发布时间:2024.07.29 -
谷歌人工智能系统“双子座”被诉侵犯商标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三,成立于2013年的人工智能公司Gemini Data在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起诉谷歌,指控后者的人工智能系统“Gemini”侵犯了其对“Gemini”的商标权,并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Gemini Data请求法院判决谷歌赔偿其金钱损失,并要求谷歌禁止继续使用“Gemini”这个名字。 该诉讼指控谷歌“故意和恶意”践踏Gemini Data的知识产权,选择
发布时间:2024.09.13 -
基础模型训练的著作权问题:理论澄清与规则适用
摘要:人工智能基础模型训练使用作品引发的侵权争议不断发生,对此需要从著作权法的基本法理出发,在解释学视角下进行行为定性和分类分级施加合规义务。从行为主体上,区分数据集创建者和模型开发者;从行为对象上,区分作为内容的作品与作为载体的数据;从行为样态上,将模型训练流程解构为数据准备、数据投喂与机器学习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数据集创建者在使用自有数据、购买第三方数据和抓取公开数据三种情形下对著作权侵权
发布时间:2024.09.09 -
英美两国图书业呼吁?;?em>人工智能训练中的版权问题
据英国《书商》杂志报道,当地时间12月16日,“人工智能创意权利联盟”(Creative Rights in AI Coalition)正式成立,提出了有关版权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政策的三项关键原则,并呼吁英国政府将这三项原则作为制定人工智能政策的框架。 这个新成立的联盟由30多个成员组成,包括出版商协会、作者协会、出版许可服务机构、独立出版商协会、欧洲出版商理事会、插画家协会以及图书馆与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20 -
出版业在AI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及版权制度的应用
【内容提要】生成式人工智能(GAI)技术的出现和媒体热炒带来了关于版权的“制度焦虑”。本文从 AI 的历史讲起,分析了生成式AI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及现阶段 AI 技术的局限性,并探讨关于版权制度是否应该调整要思考的“三个考虑、两个原则和一条出路”,同时呼吁在 AI 热中坚持理性,不要急于调整制度,而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关键词】AI 热潮与 AI 寒冬;生成式 AI 的机遇与挑战;AI
发布时间:2024.11.19 -
从作品利用方式的历史演进看人工智能版权治理的未来走向
形式中,又以新增专有性权利为主。当前,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人工智能系统广泛搜集、复制和使用已发表作品并进行处理和加工亦成为行业的普遍实践。人工智能系统对已发表作品的复制及使用与传统的复制、使用行为相比存在本质差别,前者属于新型的作品利用方式。对于人工智能系统使用已发表作品行为的定性,必须立足于这种作品利用方式的特征,从版权制度的目的和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才能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本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
人工智能与著作权边界初探:技术进步下的法律挑战与思考
摘要 在人工智能生成与在先作品相似的内容导致的侵权问题上,需要遵循思想表达两分法。在算法设计合理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完全可能与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现有作品不存在表达相似,只存在思想相似,因此人工智能研发者不构成侵权。对于部分表达相似内容,也可能认定其生成源于纯粹技术意义上的巧合,从而否定人工智能研发者的侵权责任。在训练人工智能时使用作品导致的侵权问题上,如果训练时对作品的利用仅涉及“临时
发布时间:2024.11.27 -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规制的全球趋向与本土路径
内容提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输出端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与权利归属,二是输入端基于机器学习大规模使用他人作品的合法性认定。对于前者而言,在普遍坚持和认同自然人参与创作为可版权性前提的同时,全球各国对权利归属仍存在使用者和设计者的认知差别。对于后者而言,人工智能技术领先型和追赶型国家的制度选择存在较大差异:技术领先型国家更多借助判例法传统,等待传统版权
发布时间: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