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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诉新昌县西门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向绍兴中院诉请求判令:新昌县西门子公司、邦代公司、吴某某(以下简称三原审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赔偿西门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含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 裁判内容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新昌县西门子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西门子”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是西门子公司的商品或者误认为被告与西门子公司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侵害
发布时间:2017.02.21 -
微亚达制笔公司与中韩晨光公司、微亚达文具公司、成硕工贸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纠纷一案裁定书
案例要旨 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之后,如果使用该外观设计的商品构成了知名商品,则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ぬ跫?,还可以受到该法的保护。 只有在一种形状构造能够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时,才能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获得保护。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发布时间:2017.09.21 -
“欧米迪OUMIDI”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 (争议商标) 关于第12188580号“欧米迪OUMIDI”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096757号 申请人:欧米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香港安康...
发布时间:2017.10.26 -
微亚达制笔公司与中韩晨光公司、微亚达文具公司、成硕工贸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纠纷一案裁定书
案例要旨 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之后,如果使用该外观设计的商品构成了知名商品,则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ぬ跫?,还可以受到该法的?;?。 只有在一种形状构造能够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时,才能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获得保护。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发布时间:2017.09.21 -
虚假"劳斯莱斯4s店"不正当竞争判决书
裁判观点: 《北京劳斯莱斯4s店全国销售010-57118229》一文,既使用了“劳斯莱斯4s店”的表述方式,又预留了联系电话,在德特公司为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在北京地区唯一授权销售商的事实前提下,上述宣传方式,极易使广告受众产生标注了“010-57118229”联系电话的经营者亦是获得授权的劳斯莱斯汽车经营商的误解。故该文的表述,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 附判决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10.24 -
未出版书稿可以给予商业秘密?;?/h4>
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同时,原告片石书坊公司为确保上述信息不被泄漏,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因此,原告主张的策划创意、编排体例和内容选取构成商业秘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只要符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即使是市场上已知的图书选题、策划创意仍然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片石书坊公司将我国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会见外国元首和接见外国记者等内容作为图书选题加以确定
发布时间:2016.09.06 -
“鼓浪屿”馅饼打赢商标侵权官司 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
馅饼包装盒上突出使用了“鼓浪屿”等文字,产品包装盒规格、内外装潢、款式和图案等与自己的包装盒类似,容易造成消费者难以区分的情况。兴茂公司认为,誉海公司侵害了自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誉海公司将“鼓浪屿”三个字放在馅饼盒外包装中显眼位置,消费者购买时极易对产品的来源与原告产品产生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原告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商标“鼓浪屿”,判该公司应立即
发布时间:2018.02.05 -
二维火起诉美团不正当竞争 索赔1亿元
近日,餐饮管理系统开发商二维火起诉美团窃取二维火及商家的经营数据,涉嫌不正当竞争,向其索赔1.02亿元。 据了解,二维火的运营主体杭州迪火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美团(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商业秘密、恶意侵入并监控二维火收银系统读取相关商家的收银信息、劫取支付流水,涉及金额2.3亿元人民币。违反了公认的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破坏了餐饮服务行业竞争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 二维火方面还表示
发布时间:2018.08.24 -
“金庸诉江南案”的三点启示
金庸诉江南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近日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被告停止出版发行并销毁库存书籍,在主流媒体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88万元。 笔者认为,该案判决不仅对认识和理解同人作品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于同人作品的创作亦具有启示作用。 其一,公开出版发行同人作品,需要获得既有
发布时间:2018.09.03 -
“我秀”网站诉“六间房”索赔520万
因认为“六间房”网站使用了“我秀”等词汇作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推广,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我秀”网站经营者广州群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六间房”网站经营者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52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广州群歌公司诉称,其是“我秀”网站的经营者,“我秀”网站拥有大量注册用户和活跃的主播群体
发布时间:201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