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夏普
-
昔日合作伙伴先后互诉对方专利侵权
家电行业两大巨头又爆发专利战。继之前夏普诉海信专利侵权后,双方再次对簿公堂,只不过这次双方角色互换,夏普从原告变成了被告。近日,海信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信电器)在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同时提起诉讼,指控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夏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夏普)在中国国内销售的多达十几款电视机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权,涉嫌侵权产品在中国30多个省
发布时间:2017.12.11 -
家电业专利战四起知识产权成“绕不过的坎”
价格竞争、产品竞争让位于核心技术竞争 家电业专利战渐成常态 在经历价格战、技术战、营销战之后,今年的家电业将专利战推向了“巅峰”。业界人士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家电产业的触角已延伸到世界各个角落,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已成为一道“绕不开的坎”。 家电业专利战四起 近日,海信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信电器)在北京和青岛两地法院同时提起诉讼,指控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2.14 -
夏普与vivo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夏普于8月1日宣布与vivo签署了无线通信技术专利交叉许可合同,并终止了夏普于2022年9月在中国提出的专利交叉许可合同。 夏普表示,已经向日本、美国、欧洲、中国、韩国的通信设备和汽车业界的许多企业授予了无线通信技术的标准基本专利。他一直致力于开发第三代(3g)、第四代(4g)和第五代(5g)移动通信系统的核心技术,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sep产品的投资组合目前包含6000多项专利。 在
发布时间:2023.08.03 -
夏普与小米签署无线通信技术专利交叉授权协议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夏普官网获悉,5月24日,夏普宣布,经与小米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无线通信技术专利交叉授权协议。由于该交叉授权协议的签订,夏普将取消于2022年9月开始的在中国的诉讼。 夏普表示,该公司至今已向日美欧中韩多家通信设备及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提供无线通信技术规格必需专利授权。将继续以“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的条件提供规格必需专利的授权。 夏普表示
发布时间:2024.05.28 -
夏普已放弃针对海信在北美销售电视机的诉讼
日媒报道,夏普已放弃通过法律手段阻止海信在北美销售夏普系列品牌的电视机。有业界人士认为,夏普此举可能有助于双方协商,使夏普重返北美市场。 据了解,2015 年海信出资 2,370 万美元收购夏普位于墨西哥工厂全部股权及资产,并获得夏普电视美洲地区品牌使用权(巴西除外)。夏普授权海信于 2016 年 1 月起 5 年期间,在北美市场销售液晶电视产品可使用 SHARP 品牌。 2016 年 4 月
发布时间:2018.02.24 -
从戴姆勒德国禁令谈汽车SEP许可
1.戴姆勒的德国禁令和华为中兴案标准 据Foss Patent报道,汽车整车商戴姆勒在德国又收到一份SEP禁令。该禁令案件的原告为Conversant,据以起诉的专利为EP2934050。不久之前,戴姆勒曾收到Sharp的禁令,随后便与夏普达成了许可。更早之前戴姆勒还曾收到过Nokia的禁令。 戴姆勒好像是现在汽车领域最坚持的整车商,但是在禁令之下,压力肯定也可想而知。戴姆勒与诸多权利人
发布时间:2020.11.03 -
最高院在OPPO夏普案终裁明确中国具有SEP全球费率管辖权 附二审裁定书
2021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上诉人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与被上诉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OPPO深圳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作出终审裁定: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这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21.09.02 -
“OPPO与夏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基本案情】 OPPO公司、OPPO公司深圳分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日本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违反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许可义务,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就日本夏普株式会社所有的3G、4G、WiFi相关标准必要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许可条件作出判决。日本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对该案提出管辖权异议
发布时间:2024.08.19 -
“OPPO与夏普”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案二审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51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夏普株式会社(SharpCorporation)。住所地:日本国大阪府堺市堺区匠町1番地。 上诉人(原审被告):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ScienBizipJapanCorporation)。住所地:日本国大阪市阿倍野区西田边町1丁目19-20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OPPO广东移动
发布时间:2024.10.23 -
曾挖角48名群创员工!夏普在美向彩虹光电等提起面板专利侵权诉讼
当地时间3月10日,鸿海转投资的日本夏普对制造及销售液晶面板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CHOT)、 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Vizio, Inc.向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夏普指控以上三家公司侵犯其12项液晶显示相关专利,包含聚合物稳定配向(PSA)及高画质显示技术等。 据悉,夏普曾于去年11月警告CHOT在液晶相关专利
发布时间:20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