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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宜搜小说”被侵权,爱奇艺、百度网讯被诉索赔100万
因认为在百度搜索“宜搜小说下载”结果却导向“爱奇艺阅读”APP的下载页面,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此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宜搜小说”运营商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遂将上述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深圳宜搜天下公司诉称,其系“宜搜”和“宜搜小说”的商标注册人,开发与运营的“宜搜小说
发布时间:2019.05.27 -
“人在囧途”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以下简称真乐道公司)、徐峥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2月28日受理时间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月8日开庭时间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华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莉、顾兆坤,被告光线传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冠斌,被告光线影业公司、影艺通公司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张磊,被告真乐道公司、徐峥共同的委托代理人陈梦伶,被告光线传媒公司、光线影业公司、影艺通公司、真乐道公司、徐峥共同的委托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9.03.12 -
“流量经济”视角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宝贝标题中添加“小米”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淘宝宝贝标题中使用“小米”属于功能性合理使用抗辩,故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对于原告小米公司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予以了驳回。[1]实践中,商家使用关键词推广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其一在产品标题中直接加入他人的商标,其二在直通车等软件中进行商标关键词的推广。因此,在淘宝等网络商城的售卖的宝贝标题中加入他人的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9.05.28 -
非营利性机构是否属于“经营者”?
案情简介 清华大学,源自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历经百余年发展已经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清华”二字已逐渐成为清华大学的简称。同时,清华大学在教育、学校(教育)等第41类服务上享有“清华”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分别通过行政及司法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然而清华大学发现,某幼儿园注册“小清华”园名并在门牌、装潢、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小清华”字样,遂以对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19.03.04 -
《大唐狄公案》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开庭
原标题: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大唐狄公案》著作权案——“狄公”善断案,为何要维权? “被告出版的图书抄袭了我们翻译的人名、地名、商号名和大量故事内容的文字表述?!?“我们没有复制和抄袭原告作品,并未侵权?!?3月2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称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大唐狄公案》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侵权图书是否侵犯原告译著的改编权、复制权以及是否
发布时间:2019.04.03 -
“东阿阿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民事判决书
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XX。 被告:温州市长成药房。 投资人:林XX。 原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公司)与被告山东东阿仁康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仁康公司)、济南壹胶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胶堂公司)、温州市长成药房(以下简称长成药房)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东阿阿胶公司的委托
发布时间:2019.11.04 -
“消灭星星”引纠纷,掌游获赔155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掌游公司)与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丰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嘉丰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掌游公司经济损失155万元及合理开支12.13万元。 对此,有专家表示,目前实践中存在许多恶意申请注册知名商标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该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而且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9.11.22 -
构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硬核”框架
编译| 郑友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构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硬核'框架”(Framing – The ‘Hard Core’of Unfair Competition Law),是德国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Frauke Henning-Bodewig教授、Reto Hilty教授(所长)、Josef Drexl教授(所长)近年来主持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课题组成员有
发布时间:2019.11.26 -
“默邦”关键词推广纠纷二审判决出炉,法院:平台不用担责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上诉人廊坊莫特森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莫特森公司”)、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默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默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1],对一审判决[2]作出部分改判,认定上诉人百度公司对于推广者的关键词不负有主动审核的义务、且及时采取了删除的必要措施,无需对莫特森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莫特森公司将“上海默邦
发布时间:2019.11.26 -
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性质分析
将他人商标设置为关键词指向己方网站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一)中国大陆地区的司法实践 笔者在威科先行里按照搜索结果查看了前面10个涉及使用他人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的案例,其中9个判决该行为侵犯商标权,1个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是“精英”案【1】,原告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的商标为“精英”,被告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使用的搜索关键词为“精英商标”。法院认为“精英”商标
发布时间:2019.12.03